永康市原民政大楼电梯采购及拆除、安装项目非政府采购公告(第二次)[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永康市原民政大楼电梯采购及拆除、安装项目非政府采购公告(第二次)[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受永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永康市原民政大楼电梯采购及拆除、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无障碍乘客电梯(有机房) | 2 | 台 | 140000 | |
合计 | 2 | 台 | 280000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为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
8、投标品牌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楼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厂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名称:永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0*****5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联系人:施乾绩
联系电话:182*****877
监督机构名称:(1)根据《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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