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铁山厅包厢更换地板及公共走道更换块毯招标公告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铁山厅包厢更换地板及公共走道更换块毯招标公告
招标人: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程地点: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
公告日期: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
开标日期:2020年9 月27日上午10:00,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201室
最高控制价:3.5万元
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名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二、招标项目: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铁山厅包厢更换地板及公共走道更换块毯招标安装项目
三、服务期限及质保期:8个工作日。质保一年。中标方(下简称“乙方”)因配件供应不到位延误维修工期或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延误响应,每次延误超过6小时,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对其进行罚款,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合同自动终止。
四、承包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述):包拆卸、维修、安装调试、标书项目清单材料采购等。该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及装卸、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发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本次招标项目除因招标方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外,投标单位不得单方面要求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所涉及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采购安装项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提供详细方案及材料配件、拆卸安装调试人工工资报价清单
序 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500mm*500mm巨东中国块毯 | 块 | 410 |
2 | 原地毯拆除 | 块 | 650 |
3 | 南北通道大自然强化复合地板 | ㎡ | 60 |
4 | 钛合金门槛条 | 项 | 1 |
5 | 铝合金门边包条、PVC踢脚线 | 项 | 1 |
6 | 地面修补找平 | 项 | 1 |
7 | 垃圾清运费 | 项 | 1 |
8 | 环保块毯专用粘合剂 | 项 | 1 |
9 | 拆卸安装餐桌、搬运费 | 套 | 1 |
10 | 安装费 | 项 | 1 |
六、结算方式: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七、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八、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视情预留部分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如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价款,合同自动终止。
九、质量要求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安全、经济、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复合地板符合环保、防火国家标准及要求,铺设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十、投标书的密封及投标报价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10点,乙方将方案及投标报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廉洁合作协议书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到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201室。
十一、联系人:许科长电话: ****-*******
附件1:
投?标?函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已收到的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铁山厅包厢及公共走道更换块毯招标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的文件,不清楚的地方招标人已作出解释,不存疑问。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补充文件。
1、我方愿以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承包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铁山厅包厢及公共走道更换块毯招标安装项目:该综合单价包含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及装卸、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制作及安装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合同实施期内的各种风险因素及质量保修等全部费用。我方保证保质保量地完成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铁山厅包厢及公共走道更换块毯招标安装项目安装调试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标准的项目规定相关工作。我方承诺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
2、如果中标,我方同意本投标函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内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后,在招标人招标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2020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书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名: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2020年月日
附件3: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其竣工,维护发承包双方利益,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发包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回扣,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单位领导。
1.5发包人单位人员如违反本廉洁合同协议书之规定者,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相应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情况,发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本单位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承包人。
二、承包人责任
2.1承包人应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并要求遵照执行。
2.2承包人应建立本单位的廉洁工作制度,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2.3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单位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4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单位人员有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行为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5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6承包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单位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一经查实,发包人对承包人保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的索赔权利,以及其他维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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