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宁药监规发〔2020〕3号)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宁药监规发〔2020〕3号)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于2020年9月14日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规则 药品监督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