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器材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编号:LNFSZC********02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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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ZC
********020
项目名称:清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490127元。
包组编号:LNFSZC
********020
包组名称:01
最高限价:490,127.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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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阻燃头套:符合GA 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标准要求。1、面料性能:芳纶针织布。2、阻燃性能:经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9mm;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8mm。3、热稳定性能:尺寸变化率≤4.5%;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3%;横向≤2%;抗起球性能:3-4级。4、甲醛含量:未检出;PH值:4.0~7.5。5、整体性能:接缝强力:≥916N;面部开口尺寸稳定性:≤2.0%;针距密度:缝制明暗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重量:≤154g。6、提供消防产品认证和国家机构检测报告。等其它产品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 2020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zhihengzbgs@163.com),并电话确认
***-******** 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营口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zhihengzbgs@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桐
电话:
***-********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