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公路二期诱导灯系统招标公告

智慧公路二期诱导灯系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智慧公路二期项目
采购内容:智慧荷文公路-诱导灯系统系统。

二、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1、货物内容、参数、数量等说明
弯道、长坡、视线不良是山区旅游公路几个显著特点,在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研究表明,无论什么气候和路段条件,最核心的事故原因在于驾驶人员无法提前了解前方路段信息,意识疏忽,驾驶行为不当(如速度过快、占道行驶)。以往危险路段的交通事故防范主要依据反光型路标、交通诱导标识和静态非交互式设施,效果极其有限,无法做到积极有效的提前预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颁布《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相关规定和内容,通过安装在道路两侧的智能灯标,利用灯所发出的红、黄光语信号帮助驾驶人员判断前方道路状况(路宽、线性、边界位置等)和前方车辆状况,警示诱导车辆安全行驶,从而有效避免危险路段车辆追尾事故、对撞事故、二次事故,特别是雾区的连环撞车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家冲大桥位于浏阳市荷花街道建新村境内,该路段桥下有水流,桥面常有雾气,能见度不高,选择此处共368m路段进行低能见度交通诱导试点,以期降低雾天低能见度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减少路段安全隐患,提高道路行车安全,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1.1系统组成及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标准内容,低能见度交通诱导主要功能有道路轮廓强化、行车主动诱导,系统根据现场的能见度情况,根据预先设置的阈值,自动切换工作模式,以便在不同能见度天气下引导车辆安全行驶。
系统主要由智能发光诱导灯、智能控制终端等组成,主要实现如下功能:
(1)能见度智能识别
可精准识别暴雨、暴雪、团雾、浓雾等气候条件下的道路能见度, 自动启动和调节诱导灯的工作模式和亮度。
(2)智能远程控制
具备远程控制能力,可控制各个终端的工作模式,能够配合交通和交警部门方便的采取多种有效的诱导管控措施。
(3)具备智能寻障功能
能精准寻报诱导系统内所有终端的工作状态、单体电池容量、工作环境温度、开启状态、故障信息等,对运维管理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确保诱导系统运行稳定。
1.2终端布设
(1)布设原则
诱导雾灯设置在路侧及中央分隔带上,可设置在护栏外侧土路肩上或者附着于护栏上,当能见度严重且服务水平较低时,可在路侧和中央分隔带设置雾灯。
设置在低能见度气象常发性路段的路侧、中央分隔带、设置间距以25~50m为宜;
可设置在互通立交、特大桥、隧道出入口、长下坡、小曲半径等特殊路段,设施间距以25~50m为宜; 雾灯应满足设置高度在 12~15m,高度大于 8000cd/m2,视角 ≥30°,雾灯直径在16~20cm之间,可远程控制,闪烁频率可调。
(2)布设方法
本次设计监测目标为桥梁路段,且桥梁边沿为混凝土防撞护栏。
诱导雾灯拟设置在桥混凝土护栏上,按照双侧每隔25m一组进行布置,每组四套,共设置60套。布设一套智能控制终端,对60套诱导灯进行组网控制。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详见硬件配置清单要求
1.3终端接口设计
长沙智慧公路二期项目将对不同类型的原有资源及现有资源采取不同的整合方式。
智慧荷文公路数据采集分不同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包括低能见度交通诱导系统、智能公路结冰监测系统、智能会车预警系统、智能行人安全辅助系统,均需一期平台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完成数据的采集。

数据综合展示平台接口关系图
智慧荷文公路数据要向市交通局TOCC管理平台推送数据,需市交通局TOCC管理平台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完成数据推送。

采购设备参数及数量
长沙市智慧公路二期智慧荷文公路-诱导灯系统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单位数量备注
一、智慧荷文公路-诱导灯系统
1诱导灯交科智能HNJK-AQYD11101.诱导雾灯
工作方式:24小时连续工作,亮度可调,接受主机控制;灯源:LED 黄灯,发光波长≥578nm(根据科学实验证明,578nm 黄光色纯度最高,最利于在低能见度情况下产生诱导效果,能清晰显示道路轮廓);闪烁方式和平次:可自定;无线频率:≥400M,可与物联网对接;工作温度:-20℃~60℃;可视距离:≥2000m
防水:不低于 IPX3;防尘:不低于 IP56;安装方式:适合混泥土防护栏安装;执行标准:符合 JI/T1032-2016 相关规定2.供电模块,灯具控制系统输入电压范围>5.2V ;原电池容量:6V/6.6AH;寿命:≥15年;发光面尺寸:≥249.6mmLED 波长:590-592nm;
工作温度范围:-30℃—65℃
循环寿命(25℃):不少于25000次
60
2智能控制终端交科智能HNJK-AQYD1120型号:智能控制终端(HNJK-AQYD1120)
控制范围不低于 600 米
1
3合计


2、工期要求
智慧荷文公路-诱导灯系统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设备到货。

3、产品质量、质保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保期从通过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的竣工验收,且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成交无效,并取消资格。
5、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6、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7、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等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8、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9、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完好外,还应结合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使用人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保证售后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9、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供应商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供应商应能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供应价格,并在使用人需要采购时以折扣价供应。
11、服务时间承诺: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在合同中约定相应惩罚措施。
12、供应商能提供的其他有价值的服务。
13、供应商提供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等第三方软件应符合知识产权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并持有授权使用证书,无知识产权纠纷,造成采购人与其它方因以上内容产生纠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对软件免费进行升级服务。
4、验收要求
4.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最终需通过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通知的要求,及《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细则》(长交智慧〔2020〕2号)通知的验收要求。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4.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4系统运行后配合采购方完成项目等级评定及等保测评。
4.5项目数据所有权、软件著作使用权、系统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知识产权的使用授权函及应用程序的源代码及数据字典。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招标采购的,已签订的合同设备清单中已经确认了品牌、参数,所以为满足项目产品品牌及参数要求,对供应商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南交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72号省交通科学研究综合试验楼八楼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论证意见书
    长沙市智慧公路二期项目具有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其中智慧荷文公路-诱导灯系统系统由诱导灯、控制终端等组成。甲方单位通过各方比对选择了中电共建品牌、型号、参数,且经我方考察,湖南交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诱导灯系统系统符合项目品牌及参数要求。
    参与论证专业人员名单:
    蔡岭 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电子计算机)
    肖宇 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电子计算机)
    胡星星 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2020.09.18-2020.09.22
    七、院纪检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72号1号楼512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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