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20-“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文化下乡演出服务招标公告

江津区2020-“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文化下乡演出服务招标公告



一、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场次)

最高限价(元)

江津区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文化下乡演出服务

1.根据我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实际进行节目创作,表演形式为小品、歌舞等,每场演出约70分钟,节目在12个左右。(节目必须围绕我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来编排,节目编排好后需送采购单位审定)

2.在全区15个贫困村和5个困难村所涉及的13个镇分别举行一场演出,共演出13场。

3.每场演出的包干费用为4000元。(包含:舞台幕布制作费用、舞台设备的运输及搭建费用、音控设备租赁费用、演出人员的薪酬、演出人员往返演出地点的车辆租赁费用、演出场地及演出服装的租赁费用、演出人员的伙食费用、演出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4.幕布在印刷制作前,需将版式送采购单位审定。

5.江津区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文化下乡演出活动的宣传报道。(包含:领导的邀请、媒体记者的邀请、接待、沟通等工作)

6.每场活动结束后,收集各演出镇的文化下乡演出情况反馈表。

1

52000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三、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保证金按最高限价的2%现场现金缴纳。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9月28日9:30前。

(二)投标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现场送达。

(三)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10:00。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有长期从事各类文艺下乡演出的专业团队,节目内容丰富、表演形式多样、设施设备齐全、人员素质较强。

(2)投标人需有自行组织编排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节目的能力,编排的节目要符合我区实际,要受广大群众喜爱。

(3)投标人编排的节目必须在10月8日前完成所有节目的编排、送审等工作。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附后);

5.特定条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每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三)投标文件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填报后,密封现场送达。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总的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6)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7)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8)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小组认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小组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采购。

(三)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将重新组织采购。

(四)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

七、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将通过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江津区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文化下乡演出的所有演出节目必须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采购单位有权将演出活动的相关新闻稿件、照片等用于展览展示、宣传海报、印刷出版书刊画册,且不再另付费用。

九、供货方式及时间

要求在10月9日起至10月16日前,在全区15个贫困村及5个困难村所涉及的13个镇开展文化下乡演出活动。

十、验收、付款方式

在江津区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文化下乡演出活动结束后,供应商将发票提交给重庆市江津农业农村委员会办理付款手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演出服务 文化 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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