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分遥感技术的云南省农村公路核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
基于高分遥感技术的云南省农村公路核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
基于高分遥感技术的云南省农村公路核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中心B座28楼28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C-C-*******。
2.项目名称:基于高分遥感技术的云南省农村公路核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
3.预算金额:1200万元。
4.最高限价:12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须对项目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是否进口 | 数 量 | 计量 单位 |
基于高分遥感技术的云南省农村公路核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 | 1 | 云南省公路卫星遥感核查服务平台建设 | 否 | 1 | 项 |
2 | 基于北斗的云南省农村公路物联网监测体系建设 | 否 | 1 | 项 | |
3 | 云南省农村公路遥感核查服务 | 否 | 1 | 项 | |
4 | 云南省高分遥感数据应用中心建设 | 否 | 1 | 项 |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6.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农村公路遥感核查成果提交以及系统和设备安装部署、使用培训。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运行后不少于1个月的试运行期。本项目服务期3年,自通过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其中项目建设内容第三项中的“十四五”新改建农村公路遥感核查服务期5年。
7.交货地点:云南全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非企业除外)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1月1日成立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审。投标人须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提交,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提交。
5.3除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须到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和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5号。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到达提交现场进行解密。
5.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中心B座28楼2808室)。
3.方式: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所以投标人除网上登记外还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线下登记。完成以下两种方式的登记后才算登记成功。
网上获取:投标人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ynggzy.com)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获取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规定的获取文件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5.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楼2808室。
传真:****-********。
3.项目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87*****672。
八、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1.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
QQ:********98。
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1-********。
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2.1公司营业执照;
2.2法人身份证;
3.3经办人身份证;
4.4基本账户开户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企业证书申请表》;
2.6《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2.7《个人证书申请表》;
2.8《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招标(采购)文件
应注明电子化交易的内容
(适用于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文件编制)
为规范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使招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电子化招标(采购)文件时明确电子化交易的内容,整理如下内容供参考使用: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企业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和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4.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方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6.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nggzy.com/zfcg-tb),投标人须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注: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光盘内容一致,若不一致的,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9.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0.电子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1.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
在线服务QQ:********98。
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6.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7.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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