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81-0053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81-00535
项目名称: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土样检测
最高限价:170,000.00 元(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样品检测,所有样品检测结果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土样检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通过对全市不同区域的土壤样品进行检测,进一步明晰本地区土壤常规6项数据指标,及部分地块微量元素及重金属含量,为本地区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提供技术支撑。(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相关标准要求土壤检测分析方法 :土壤pH NY/T 1121.2 、有机质 NY/T 1121.6 、全氮 NY/T 1121.24 、有效磷 NY/T 1121.7 、速效钾NY/T 889、缓效钾 NY/T 889 、有效硫 NY/T 1121.14 、有效硅 NY/T 1121.15 、有效铁、锰、铜、锌 NY/T 890 、有效硼 NY/T 1121.8 、有效钼 NY/T 1121.9 、总汞 NY/T 1121.10 、总砷 NY/T 1121.11 、总铅、总镉 GB/T 17141 、总铬 NY/T 1121.12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化验单位需具有相关土壤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资质。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255个土壤样品,每个土壤样品要求检测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pH值;26个土壤样品要求检测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铬、镉、铅、砷、汞。土样交付地点:新民市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样品检测,所有样品检测结果于一个月内完成。(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 2020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2)(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2)(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非现场领取方式: 如供应商不能现场报名,可将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或原件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需拨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邮箱:lnqdhzb@163.com 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新民市迎宾街11号附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qd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海峰
电话:***-********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09-21 附件: 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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