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元沙煤矿井下主排水系统、中央变电所设备及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对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元沙煤矿井下主排水系统、中央变电所设备及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 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井下主排水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3套 | 2012年12月31日前,合同签订后10日内应先提供相关设备基础图件 | 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元沙煤矿工业场地(大田县广平镇兴埔村) | 每包不少于投标报价的2% | 2 | 2-1 | 中央变电所设备(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 | 详见招标文件 | 18台 | 3 | 3-1 | 全智能变频双螺杆空气压缩机 | 110KW Q≥20m3/min(吸入状态) | 4 | 2012年10月30日前,合同签订后10日内应先提供相关设备基础图件 | 3-2 | 风包 | Q=6m3 P≥0.85mpa | 2 | 3-3 | 双螺杆空气压缩机 | 15KW Q≥2.65 m3/min(吸入状态) | 1 | 3-4 | 分水滤气器 | QSL-L15×50-C1 | 1 |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 3.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投标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实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投标产品,应有认证证书等,如井下设备的“三证一标”,电气设备的“三C”认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证书。“三证一标”即:《防爆合格证》、《安全仪表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 煤安标志。其中包号3的投标人还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产品具有国家部门节能,电能认证。 3.3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国际体系认证体系证书。 3.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起至少具有一项在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2年8月14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在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7)开标厅公开开标。 8.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8.接受投诉的部门: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招标人: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广平镇兴埔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1室),邮编:350002 联系人:吴勇洛 郭敏楚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参加投标的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传真后将招标资料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