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共康社区N120702单元部分公共绿地和新建庙行消防站工程临时使用绿地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的招标

占用共康社区N120702单元部分公共绿地和新建庙行消防站工程临时使用绿地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的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占用共康社区N120702单元部分公共绿地和新建庙行消防站工程项目临时使用绿地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占用共康社区N120702单元部分公共绿地和新建庙行消防站工程项目临时使用绿地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20-z909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宝山区纪蕰路东侧、场北路以南绿地。绿化面积约5003.9平方米,建安费用159.0129万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乔木及灌木的迁移,并对苗木安置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外进种植土等内容

5、交付地址:宝山区纪蕰路东侧、场北路以南绿地

6、交付日期:2020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

11、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

12、项目联系人:张西海

13、电话:187*****297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2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网上生成含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拟派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名单”;(5)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园林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园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7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应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文件(免收工本费),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1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6)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GBQ6文件各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本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参加竞争性磋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竞争性磋商。3、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等造成无法开标的,采购人有权推迟开标,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8号5楼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
邮编: 200940 邮编: 200940
联系人: 杨艳 联系人: 董佳智
电话: ******** 电话: 187*****297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绿化 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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