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万水泉大街四道沙河桥及1号库区景观亮化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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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泉大街四道沙河桥及1号库区景观亮化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万水泉大街四道沙河桥及1号库区景观亮化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6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包稀高采【2020】0042
采购目录: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上“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须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7: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39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C座南侧113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A500.0040,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39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C座南侧113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4:30
开标地址:交易中心三楼
采购人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
采购人联系人:杨志惠
采购人联系方式:132*****1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39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C座南侧113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鹿城新天地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政务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闫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243
采购文件: *******&MD5=47d69aaa********8ce72eed8d5b32db">竞争性磋商公告---滨河新区万水泉大街四道沙河桥及1#库区景观亮化项目(2).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8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工程1.0万水泉大街四道沙河桥及1#库区景观亮化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1日

标签: 景观亮化 开发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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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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