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洒水降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洒水降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洒水降尘服务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的要求;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7、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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