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天津市河西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0921A-409)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天津市河西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0921A-409)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0921A-409)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0921A-409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方订单2日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作为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2日到 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1)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2)1.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21@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063获取报名登记表。2.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回传至********21@qq.com邮箱;3.添加微信151*****063并支付文件费用。4.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5点00分。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支票填写要求: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账号:****************12005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9月25日15: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482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
招标
|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