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地面运输中心上海大众4S店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国航地面运输中心上海大众4S店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地面运输中心上海大众4S店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国航地面运输中心上海大众4S店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上海大众4S店须位于北京首都机场周边地区,交通便利,距离国航总部大楼的行驶路程在20公里以内,主要为我公司22辆上海大众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包括车辆维修保养、配件更换、应急救援等。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车型 |
1 | 更换变速箱油 | 帕萨特 |
2 | 更换气门室盖垫 | |
3 | 更换ABS泵 | |
4 | 更换制动液 | |
5 | 更换前刹车片 | |
6 | 更换后刹车片 | |
7 | 更换水泵 | |
8 | 更换发动机皮带 | |
9 | 更换正时皮带 | |
10 | 更换空调皮带 | |
11 | 更换油箱 | |
12 | 更换机油机滤 | |
13 | 更换机油三滤 | |
14 | 更换火花塞 | |
15 | 更换离合器片 | |
16 | 更离合器轴承 | |
17 | 更换离合器总泵 | |
18 | 更换电瓶 |
备注:此表只列举了部分维修项目。
三、质量及服务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第三十六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1)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
(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能为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充足的生产流动资金;
7.须正常进行工商、税务等年检,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8.须为上海大众4S店,具有上海大众厂家的销售及维修授权;
9.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1.最新且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报告(需要详细的报告)。
3.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如尚不能提供,须提供2018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则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复印件),如财务报表显示亏损,必须提供亏损情况说明;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6.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7.具有上海大众厂家的销售及维修授权;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要求
1.维修费用按季度结算;
2.能够保证维修时间,为我方设置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车辆维修保养;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我方送修车辆建立终身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包括:故障内容、维修清单、结算单、车辆状况等,并向托修方提供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注意事项;
4.保证车辆维修所使用的零配件全部由厂家直供或者是汽车制造厂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符合制造厂的要求,如采用非原厂配件需要取得我方的同意;
5.维修时限:按约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对我方提出的维修时间要求,在保证质量和工艺要求的基础上,应尽可能满足;
6.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延长维修期限或增加维修费用时,应征得我方同意,方可承修;
7.按约定收取维修费用,并向我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维修费用、材料明细单,托修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
8.合同的期限为2年。
其他要求以后期采购文件为准。
七、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邮箱********59@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邮件正文部分必须写明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下午17点(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资料将不予受理。
九、项目联系人:刘晓璐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59@qq.com
十、其他要求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报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2、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个,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资质条件满足程度组织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个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
3、项目联系人将通知具备备选资格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时间地点,如未收到通知,即为报名不成功或经评审后未进入前六名。
4、公告为项目报名要求,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5、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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