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依法选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YNRDHHZB-*******。
2.3 招标范围: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并为大队提供早、中、晚三餐,形式为自助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预 算 价:早餐7.5元/人餐标,中餐和晚餐13.5元/人餐标。
2.5 服务周期:暂定壹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正式签订合同)。
2.6 服务质量:1、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2、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食堂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
2.7 服务地址: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8 项目结算:月结,根据每月的费用支出进行项目结算。
2.9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
2.10 相关保险:中标供应商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
2.11 其它说明:本项目计划实行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人员安排情况、提供服务情况等综合考核、评估之后采购人满意度达90%以上,则实行合同续签。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2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食堂管理服务。且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采购项目所要求的食堂管理服务等经营范围。
3.4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 磋商申请人相关从业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6 无重大事故声明: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是新成立大于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新成立小于六个月的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
3.8 依法纳税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若是新成立小于六个月的可不用提供纳税记录。
3.9 业绩要求:提供 1 个或以上(2017年至今)任意年度的类似管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若是新成立企业无业绩的可不用提供。
3.10 信誉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1 行贿犯罪查询:近三年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 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报价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3.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西华路慧心小区旁6号商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除外】;(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制作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上述地址现场报名。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西华路慧心小区旁6号商铺)。
5.2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润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南路
联系人:高丽
电 话:****-********
邮 箱:/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西华路慧心小区旁6号商铺
联系人:周勇
邮 箱:********6@qq.com
2020年 09 月 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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