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部分桥梁更换支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部分桥梁更换支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高速公路部分桥梁更换支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速公路部分桥梁更换支座工程施工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GC2012-04-029
2.2此项目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内蒙古高速公路部分桥梁更换支座工程施工,该工程位于京藏高速公路内蒙古境内,呼和浩特分公司和包头分公司所辖范围,按设计要求更换支座875套。
第二标段为内蒙古高速公路部分桥梁更换支座工程施工,该工程位于京藏高速公路和包茂高速公路内蒙古境内,按设计要求更换支座1312套。
2.3本项目计划于2012年9月10日开工,2012年10月10日完工,总工期为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10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审。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单位只能购买一个标段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三和国际大酒店五楼(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33号)由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 A4打印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三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李美萍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太原市兴华街31号兴华商务广场F座305室
邮 编:030027
电 话:186*****160 ****-*******
传 真:****-*******
联 系 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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