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大厅及走廊地面翻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大厅及走廊地面翻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大厅及走廊地面翻新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 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大厅及走廊地面翻新改造项目;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大厅及走廊地面翻新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399号

2.4 采购预算:人民币 12.8311 万元

2.5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具体依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须具备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2019年);

3.6业绩要求:(2017年-2019年)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供应商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时间 2020年 9 月23日至2020年 9月28 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7).供应商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 ;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9日 09 时 00 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乾元景阳饭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2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399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5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4室

联系人:孙工

电话: 189*****478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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