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关于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所需设备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所需设备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院拟建立油墨产品检测实验室,承担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任务。高温烘箱和印刷试验仪是油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中两台重要设备,技术要求较高:高温烘箱的温度误差500℃时±2.5℃和印刷试验仪的印刷速度最高100m/min、速度连续可调、墨辊线数最高可达1000线以及使用含界线墨辊,这些指标目前国内生产的产品无法达到。作为一家社会公共检测机构,所采用的检测设备除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外,应采用具备公信力厂家生产的检测设备,这样出具的结果才能让人信服。据了解目前国内其他国家级的油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国家印刷装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都采用进口检测设备。因此本院采购进口检测设备,有利于与国家检测机构进行比对试验,保证数据的一致性。由于国内产品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我院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专家论证意见:

  由于采购单位是专业质量监测部门,拟购高温烘箱和印刷试验仪要求精度高,可控范围广,稳定性好,具有公信力。就目前已知情况,高温烘箱的温度误差500℃时±2.5℃,印刷试验仪的印刷速度最高100m/min、速度连续可调、墨辊线数最高可达1000线以及使用含界线墨辊,这些指标目前国内产品不能满足。

  六.其它事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的浙财采监[2010]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第三条,供应商对该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采购办)。

  七.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采购办)

  地点: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319室

  联系人:宋养初

  电话:******** 传真:********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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