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湖头竹公岭三路6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出租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清湖头竹公岭三路6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出租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交 易 公 告

招标编号:TXZBGG2020-183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清湖头竹公岭三路6号-厂房使用权租赁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企业、单位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

经营性资产

7651.00平方米

3年

105500元/月

1000元/月

316500.00元

清湖头竹公岭三路6号

隐 藏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工业

三、行业要求: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要求、消防及安全生产制度。2、工业行业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0年09月28日 16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0年09月29日 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入,现金汇入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10月12日17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经交易组织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0年09月22日-2020年0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8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15时00分00秒至2020年09月30日17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中标人需在2020年10月12日17时30分前到交易组织机构提交审核资料。

十二、标的物瑕疵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的物瑕疵情况请详见该项目的《交易方案》。下载路径: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竞投项目—项目信息—合同附件。

十三、其他信息

1、不接受联合体、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2、标的物不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所有权证以及消防安全合格证等。3、标的物移交后实测面积与交易方案或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4、不得将厂房进行分租或转租。5、按现状交付,所有配套设施(包括:天面、厕所、外墙漏水、门窗、水电、消防设施、防盗网、电梯等)业主单位在租赁期内不负责维修,由中标方自行维修或更换,且租赁期内由中标方负责维修保养。6、水、电设施变更名称及增容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7、标的物周边属于低洼易涝地段,存在一定的水浸风险。8、该厂房属于本经济社“拆旧建新”范围内,出租方随时提前收回厂房发展,如需发展提前3个月通知中标方搬迁,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在3个月内搬迁完毕,出租方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并不作任何补偿。9、出租方派一名居民为厂长协助中标方办理各种日常事务,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月薪2500元以上(含2500元)。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润生

联系电话:137*****138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5室

联系电话:****-****************

网址: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0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标签: 交易 出租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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