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家庄垃圾填埋场护栏网工程招标公告

旺家庄垃圾填埋场护栏网工程招标公告

谈判邀请函
: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旺家庄垃圾填埋场封场护栏网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生产商、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旺家庄垃圾填埋场护栏网工程
二、谈判内容:旺家庄垃圾填埋场护栏网工程;
交货完成安装日期:成交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三、项目简要说明:
标的物清单:
序号 内容 数量 备注
1 旺家庄垃圾填埋场封场
护栏网工程 3450m2 按长度×垂直高度计算
长度1500米,垂直高度2.3米

技术要求:1、网孔尺寸(mm):50x150 ;2、网片垂直高度(mm):2300(下部2000+顶部300弯折);3、网丝塑后直径(mm):5.0 ;4、顶部弯折(mm):垂直高度300,弯折角度30°;5、立柱尺寸(mm):圆管φ60x2.5(厚);6、边框尺寸(mm):方管20x30x1.5(厚);7、边框中心距(mm):1500;8、立柱中心距(mm):3000;9、立柱高度(mm):大于2750,预埋大于350;10、立柱混凝土基础(mm):大于400 x400 x400,保证稳定性;11、表面处理:热镀锌+浸塑;12、网丝材料:冷拔高强钢丝;13、边框及立柱材质:双面热镀锌板;14、螺丝:不锈钢防盗螺丝;15、颜色:墨绿色
注意:参加本项目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必须携带样品到谈判会议现场,样品能够反应本项目的需求及技术参数,样品必需用不透明材料密封。未带样品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四、谈判供应商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企业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
五、谈判文件发售等信息:
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2年8月21日16:00时(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
注:申请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以下要求提供的证件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A、报名申请书或单位介绍信;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C、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
D、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
E、类似业绩材料原件(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
六、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8月27日14点30分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暨阳东路313号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2年8月27日14点30分
谈判地点:暨阳东路313号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电 话及传真:****-******** 137*****091 邮政编码:215600
联 系 人:杨梅玉
2、采购人
名 称: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
电 话:139*****854
联 系 人: 张瑞娟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张 家 港 市 政 府 采 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BSQHY2012-J-003号项目名称:旺家庄垃圾填埋场封场护栏网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采购内容:护栏网项目类别:其他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一、竞争报价须知前附表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护栏网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45天(日历日)3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00元整保证金交纳账号: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营业部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谈判保证金,逾期递交的,将拒绝接受其谈判文件。4谈判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 8月24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电话:****-********137*****091;传真:****-********;联系人:杨梅玉5谈判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二份(如有矛盾处,以正本为准)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8 月27 日下午14:30前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地址:暨阳东路313号逾期递交的将拒绝接受。8谈判时间:时间:2012年 8月27 日下午14:30地点: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地址:暨阳东路313号9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10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0.6%的成交服务费。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营业部目 录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三、谈判文件的组成四、竞争性谈判程序及方式五、谈判采购有关说明六、合同主要条款七、其它相关说明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旺家庄垃圾填埋场封场护栏网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生产商、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一、谈判编号:BSQHY2012-J-003二、谈判内容:旺家庄垃圾填埋场护栏网工程;交货完成安装日期:成交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三、项目简要说明:标的物清单: 序号内容数量备注1旺家庄垃圾填埋场封场护栏网工程3450m2按长度×垂直高度计算长度1500米,垂直高度2.3米技术要求:1、网孔尺寸(mm):50x150 ;2、网片垂直高度(mm):2300(下部2000+顶部300弯折);3、网丝塑后直径(mm):5.0 ;4、顶部弯折(mm):垂直高度300,弯折角度30°;5、立柱尺寸(mm):圆管φ60x2.5(厚);6、边框尺寸(mm):方管20x30x1.5(厚);7、边框中心距(mm):1500;8、立柱中心距(mm):3000;9、立柱高度(mm):大于2750,预埋大于350;10、立柱混凝土基础(mm):大于400 x400 x400,保证稳定性;11、表面处理:热镀锌+浸塑 ;12、网丝材料:冷拔高强钢丝;13、边框及立柱材质:双面热镀锌板;14、螺丝:不锈钢防盗螺丝;15、颜色:墨绿色注意:参加本项目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必须携带样品到谈判会议现场,样品能够反应本项目的需求及技术参数,样品必需用不透明材料密封。未带样品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四、谈判供应商基本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5、企业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五、谈判文件发售等信息: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2年8月21日16:00时(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注:申请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以下要求提供的证件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A、报名申请书或单位介绍信;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C、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D、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E、类似业绩材料原件(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六、谈判文件接收信息: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8月27日14点30分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暨阳东路313号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七、谈判有关信息:谈判时间:2012年8月27日14点30分谈判地点:暨阳东路313号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电话及传真:****-******** 137*****091 邮政编码:215600联 系 人:杨梅玉2、采购人名称: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电话:139*****854 联 系 人: 张瑞娟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8月15日二、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谈判文件要求说明:1、标的物质量要求:1.1所有标的物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标的物、材料必须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2货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整个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否则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条例处罚。1.3缺陷保修:如果货物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调换,供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1.4如果是超出供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供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1.5安装及调试有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2、谈判单位将下列内容列入谈判文件:2.1货物品牌:2.2产品销售业绩:2.3谈判货物功能简介:2.4产地(中国):2.5谈判货物产地:2.6重要材料产地、型号与规格:2.7零(部)件清单:2.8国产货物内容清单: 2.9工期安排:2.10免费保修期:2.11保修期内容:2.12保修期后零配件打折比例(或价格):2.13保修期后维修人工费:2.14维修响应时间及维修时间:3、技术服务要求:3.1货物到货后应及时派员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报价内);3.2谈判单位应提供必备的技术资料:3.2.1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ISO质量认证体系、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3.2.2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货物保修期限以及货物质保期(保修期从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起算);3.2.3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3.2.4谈判单位应具有维修本次标的物的实力,若出现任何故障均上门维护、维修。4、安装要求:4.1供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4.2供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货物及附配件并负责安装;4.3供方负责货物、安装货物(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4.4供方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货物、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5、验收要求:5.1谈判单位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需方确认后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5.2谈判货物由需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机组执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5.3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应提前通知需方,由需方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5.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供方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5.5本次谈判采购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谈判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5.6验收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6、知识产权:6.1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7、需方配合工作:7.1负责及时提供安装货物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负责办妥安装前有关手续并配合供方办理有关验收手续;负责提供供方所需的图纸和相关资料;负责供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协调。8、伴随服务:8.1谈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及维修,质保期满后,提供货物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报价单位编报)终身维修。9、各谈判单位对《合同主要条款》中的付款方式不能偏离。 10、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服务机构书面依据为准。1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安装调试完毕。12、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6企业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12.7购买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8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13、谈判单位认为本谈判文件中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谈判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向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直接反映情况。三、谈判文件的组成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附表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谈判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3)4.谈判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人员社保证明、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5.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代理商资格证明或专项授权等复印件;(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6.类似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7.企业简介(附件2)8.谈判声明书(附件4)9.采购标的物样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及护栏网片1.0米(宽)*0.8米(高,下部0.5米+上部0.3米折弯)的尺寸提供样品。10.所选用的主要材料一览表11.本谈判文件“(二)谈判文件要求说明”中说明的所需资料。12.设计、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包括设备平面布置、效果图、施工详图,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等) ;13.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介绍、检测手段、检测设备介绍;14.产品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承诺; 15.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16.谈判响应报价表格式(报价包括附件、材料、随机货物应提交的资料、保险、税金、运输、装卸、包装、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序号名 称响应要求等偏离要求说明数量报价总价交货期合计售后服务承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单位公章: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后45天。17.谈判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不得缺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谈判函、报价部分、技术服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必要介绍的内容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8.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谈判供应商应按上述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副本”。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2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在每一页上签署或盖章(法人代表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谈判供应商应将全部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17.2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谈判响应文件。20.采购失败20.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宣布采购失败:20.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1.2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0.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1.4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1.5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四、谈判程序及方式:1. 谈判小组由谈判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供方按《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BSQHY2012-J-003)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由谈判小组及谈判机构进行资格审查。2.需方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供方第一次报价 4.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定、价格商讨、商务条款商讨、服务商讨等内容的谈判。5.供方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货物单价同比例下浮,以此价格为最终依据,并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特殊情况除外)6.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文件及技术解答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查合格后并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宣布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谈判小组确定,张家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全程监督)五、谈判采购有关说明1、成交原则:本谈判成交的原则,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谈判响应总报价:包括附件、材料、随机货物应提交的资料、保险、税金、运输、装卸、包装、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3.技术质量要求:所有货物、附(配)件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负责。4.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5. 成交供应商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在成交供应商领取合同时一次性付清。6.谈判保证金:6.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由中介机构凭未成交单位开具的收据无息返还。6.2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单位拒绝遵守谈判承诺或拒绝与需方签订经济合同,则谈判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7.其他说明: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六、合同主要条款:根据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谈判采购编号号谈判函及谈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货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1.1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具体采购的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以投标文件及谈判文件等资料为准。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1.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待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财务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不计息)。2.合同标的物的价格与支付: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含主商品、配件、运杂、保险、劳保、税金、报关、安装、调试、人工、培训、技术服务各种税费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2付款步骤:货物安装完成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合同总额的税务发票,同时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使用满一年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0%,使用期满两年后 7日内无息支付剩余10%价款。A、需方填制的支付申请单。B、合格销售发票。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2.3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4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3.质量与检验: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谈判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所提供标的物的同时需提供明确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并提供相应的钢板、钢丝、浸塑材料等原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产成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需提供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或施工现场。设备及零部件送到现场后,必须提供说明书、出厂证、合格证、检验记录及其它技术文件。甲方及乙方共同对设备及零部件进行验收。3.3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在供货方的参与下进行。验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乙方必须负责通过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可以做相应的验收配合。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3.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者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5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为乙方承诺期限。4.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5.标的物的交付: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5.4 交付使用日期: 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安装调试完毕。5.5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6.伴随服务: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同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6.1.1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保修和终身维修,并保证及时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安排处理问题,易损件12小时内更换,其他零配件3天内),到货半年左右巡回检查保养一次。若乙方不能及时到位排除故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因需要另请专业人员排除故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6.1.1 配合甲方对标的物的现场调试;6.1.2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1.3提供咨询服务7.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7.1 在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由甲方及乙方共同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面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7.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7.3验收期限自全部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七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7.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8.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8.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8.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年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8.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9.售后服务:按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执行。10.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0.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0.1.4实际交货总价10%之内的增减变动不视为甲方的违约行为。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乙方不能交货(超过交货期限的交货,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0.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1.不可抗力:11.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2.索赔:12.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2.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失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2.3如果在甲方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2.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13.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3.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3.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3.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3.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3.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15.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谈判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16.附则:16.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16.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6.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谈判书和谈判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七、其它相关说明1.谈判时间:2012年8月27日下午14:302.谈判地点: 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三楼会议室3.取消谈判资格的情形:3.1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3.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签署、密封及标记的;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4谈判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文件,或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出现经谈判小组认定的、对报价影响巨大的特殊情况除外);3.5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采购要求的;3.6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3.7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携带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3.8其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4 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确认后按废标处理;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5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情况。 附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谈判采购活动进行投报。本公司所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谈判单位)公章:日期:年月 日 附件2:谈判响应单位情况表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注册号电话企业地址注册资金传真一、单位简历及机构二、单位优势及特长三、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其中:中级职称人员资产总计:万元;资产净值: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M2,产权:M2,租: M2销(零)售额:年 万元;年: 万元实现利润:年万元;年: 万元主要产品1234附件3:授权委托书采购编号:日期: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名称)项目谈判采购,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报,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谈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谈判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附件4:谈判声明书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谈判邀请函,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次谈判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邀请函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及调试(指货物运抵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明细见《报价表》。2、如果我们谈判商务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愿意提供邀请方在谈判邀请函中要求的所有资料。4、我们认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中标者。5、我们愿意遵守谈判邀请函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按合同金额的0.6%支付中标服务费7、如果我们成交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A、取消成交资格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8、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供应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