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实验室检测设备及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标段招标公告

核酸实验室检测设备及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标段招标公告



编号:TCZ********09(2)采购项目名称: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检测设备及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检测设备及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标段二: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检测设备及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标段二: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CKZBTC2020-041-02

3、采购内容: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1批,详见招标文件五、采购清单及技术性能要求。

4、本标段采购预算:*******.00元;

6、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7、质量要求:投标单位拟供产品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投标产品参数一致,并出具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认证材料,以及产品宣传彩页资料、相关说明书等作为供货验收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产品设备。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产品出厂标准,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设备质保期3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9、售后服务: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投标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设备型号及参数与投标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3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投标单位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保证质保期内能为该项目提供及时快捷优质的本地化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需随时电话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12小时内修复,7×24小时提供上门服务。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0、验收和培训:依照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设备规格参数、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由供应商进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对采购人进行基本的设备操作和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供货安装地点: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13、标包划分:本标段为标段二: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采购。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拟供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年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2020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则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9.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10.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3 08:00至2020-09-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s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14 08:30。
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tcsggzyjyw.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
联系人: 谷四芹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
联系人:艾志元
联系电话:139*****671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812

包件(标段)编号采购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标签: 实验室 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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