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仪器招标公告
环保仪器招标公告
安阳县环保仪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环保仪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2)046号(总第303号)
二、招标标的: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1.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1台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25日内供货完毕 |
2.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1台 | ||
3. | 溶解氧仪(台式) | 1台 | ||
4. | 氟离子计 | 1台 | ||
5. | 标准COD消解器(空冷) | 3台 | ||
6. | 大肠菌群培养箱 | 1台 | ||
7.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台 | ||
8. | 电热板 | 1台 | ||
9. | 不锈钢酸缸 | 1台 | ||
10. | 冷藏柜 | 2台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起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投标单位注册资金需大于5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3、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9:0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7500元(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由基本账户转账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换取保证金票据)。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开户名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安阳建行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赵文龙
联系电话:****-******* 0372-*******
十一、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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