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所食品检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审前公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所食品检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审前公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所食品检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YZ200431)

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委托,近日拟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所食品检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采取审前公示,与厂商进行邀请招标方式。

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拟参与谈判厂商:详见附表1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公示期: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3日

招标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

采取邀请招标的原因:

按集团公司审核批复,由于项目时间紧张、专业性较强,为保证服务质量特采用邀请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范先生 139*****444

代理公司联系人:杨女士 ****-********

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附表1:

包件号

采购项目

计量

单位

数量

邀请供应商

A01

食品样品抽样检测检验,包括十大类、260个样品、2195个检测项目。

1

黑龙江省荣贝测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一、 商务部分:

甲、乙双方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食品监督抽样检测事宜协商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检测机构,完成甲方委托的食品监督抽样检测10大类260份样品的产品相关项目的检验和分析任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担的责任

1.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

2.如实提供样品,供乙方检验。

3.甲方分三个阶段(9月、10月、11月)向乙方如期支付检测费用。

二、乙方承担责任

1.利用本实验室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按时完成甲方委托产品的检验和分析任务。

2.对每批检测结果出具检验室级的检验报告单。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由甲方根据检验需要,将随机抽取样品送到或者被乙方现场抽取样品,每个样品每次送检数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要求,样品由委托方无偿提供。

四、检验报告时间及报告方式:乙方自接到样品之日起,15日内完成检验,检验报告由乙方负责送达给甲方。

五、样品留样:委托检验应抽取两份样品,其中: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作备样。备样由乙方负责保存,保存时间为一个月。

六、检验结果异议的处理方式:乙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如甲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备样进行复检,由复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七、甲方应当遵守如下约定

1.样品及时送到乙方做检验。

2.检验报告不得涂改和伪造,依法使用。

八、乙方应当遵守如下约定

1.保证按要求完成检验工作,按时提交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2.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不附加条件。

3.按规定时限和条件做好样品的保存。

九、协议终止、中止或变更:甲方因故不能如约全面履行本协议,需要终止、中止本协议的,应于协议终止前3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因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须要终止、中止本协议的,应当在终止、中止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甲方或乙方需要变更本协议条款内容的,应当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

十、法律责任

因乙方接到样品不及时检验,不按约定时间内出据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报告,原始记录无法查询等原因,给甲方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检验内容及计费办法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要求,完成抽样检测10大类260份样品的产品相关项目的检验和分析任务。

2.甲方支付乙方完成抽样检测10大类260份样品的产品相关项目的检验和分析任务,检验费用分三次支付,总费用按招标成交额确定。

3. 乙方提供税额为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加盖税务专用章明细。

十二、中标企业与局集团公司签约

二、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要求,完成抽样检测10大类260份样品的产品相关2195个项目的检验和分析任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服务业务 食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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