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沙坪坝区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编号: 2012-129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见附件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15日 14: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17日 16:00

采购文件售价(元): 2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20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20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2年08月20日 14:3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
经办人名称: 王老师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012-129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 购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年8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最高限价级(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一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44.50.44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或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本次招标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6:00。(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北京时间14:30。(六)开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北京时间14:30。(七)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于2012年8月17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划入区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参照第2页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开标时需出示银行进账单原件。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沙坪坝支行凤天路分理处。账号:****************6777。六、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缴纳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帐户,缴纳时间在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七、投标有关规定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表、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我中心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2012年8月17日17:00前向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书面询问函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3、现场踏勘 为减少投标误差,竞标人须于在2012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竞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二)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联系人:李老师电话:********(三)质疑经办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传真:(023)********邮编:400038 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名称:沙坪坝区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大楼(以下简称“大楼”)。物业类型:办公楼。坐落位置: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号。二、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标准(一)服从单位统一安排,不得推诿,贻误工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矿工,如遇特殊情况,要有书面请假条。(二)爱护办公设备和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细致、周到。(三)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办公;对单位保密;礼貌待人,不得与单位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发生冲突和争吵。(四)清洁工要做好保洁记录;保安要做好夜间巡查记录;并存档备查。(五)会服人员要仪表端庄,服饰得体,有亲和力。(六)项目负责人要定期抽查服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并与单位加强沟通。(七)维修工要随时巡查办公设备和线路的使用状态,确保用电安全。 第三篇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满一年后,如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满意,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合同,合同金额应与本次采购金额相等。二、服务质量要求满意(符合相关国家及重庆市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三、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次月5日前支付。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所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一)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除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由电脑打印,禁止手写。(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1、资质文件(单独封装,在开标前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竞标)。(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若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以上资质文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2、经济标(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报价应包括人员成本费用(月工资、节假日加班、日常超时劳动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费用)、国家规定福利费(含社保、医保等五保合一费用,按每月每人计算)、办公、税金等所有费用。3、商务标(1)各岗位的工作目标。(2)各岗位的管理措施。(3)各岗位的应急措施。(4)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说明。(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6)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7)企业业绩及荣誉。(8)服务期限(9)服务质量要求(10)实施地点(11)付款方式(12)售后服务方案(二)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开标时间起90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单位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2、投标文件正本(包括资质文件)每一页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各投标人应将 “资格文件(正本和副本)”、“经济标(正本和副本)”、“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后装入大袋密封,大袋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不准提前启封”的字样。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档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程序,若出现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六、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市财政局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二名专家和一名业主代表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判。(二)评标方法和依据评标方法为最低价中标法,具体依据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三)现场谈判1.竞争性谈判以分类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商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3.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方案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此报价只能等于或小于第一次报价。4.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6.开标过程应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评标结果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供应商变更(1)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以及异议或投诉经监督部门调查不属实的,区交易中心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区交易中心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区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五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二)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评标办法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无效投标(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表、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装订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三)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五)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八)投标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九)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十)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十一)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十二)未按规定对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十三)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四)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十五)投标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十六)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其内容,投标人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四、废标条款(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六篇 合同格式沙坪坝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需方):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乙方(供方):(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年 月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采购的项目名称及中标金额(任务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中标金额 元,大写: (此报价含检测评估、评估报告制作等所有费用)。二、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价格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定价格: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定三、服务的质量标准(一) 乙方提供所有的服务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且不得低于乙方所承诺的检测要求。(二)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服务及检测报告,均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四、交付和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五、货款的结算(一)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须提前在沙区采购办盖章后交付甲方)复印件、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通知书。(二)结算方式: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六、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的5%为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为:元),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无息支付。七、违约责任(一)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完成部分服务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二)乙方所供的服务及检测报告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和招标文件所要求,应由乙方负责重新完善,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监督和管理(一)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必须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二)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十一、附则(一)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页,甲方、乙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帐号:联系电话:乙方代表:年 月 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质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七)具有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以上资质文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二、经济标(一)投标函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招标文件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代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分包号及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们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我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肆仟肆佰 元人民币。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次我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采购文件中竞标供应商须知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投标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小写)单位(元) 交货时间投标总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三、商务文件(一)各岗位的工作目标。(二)各岗位的管理措施。(三)各岗位的应急措施。(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说明。(五)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六)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七)企业业绩及荣誉。(八)服务期限(九)服务质量要求(十)实施地点(十一)付款方式(十二)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报名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已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投标,标书费将于投标时补交。招标编号分包号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公司帐号及开户行请如实填写本表,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至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周老师。传真:***-********。投标人(盖章):2012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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