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安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宁市长安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长安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污水管管径为DN300PE实壁管,采用牵引拖拉施工。合同估算价为33万元。计划工期为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 8 月 15 日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宁市海洲街道金汇大厦B座11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长安镇国土资源所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长安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 海宁分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12 年 8 月 15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2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企业业绩 | 在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可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人选的证明 |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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