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棠澍小学采购LED液晶电视等一批招标公告
新华棠澍小学采购LED液晶电视等一批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43)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0043。
项目编号:GZIT2012-XJ004685。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43)。
采购内容:采购其他货物等一批。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6号棠澍小学; 联系人:黄锦成; 联系电话:********-****; 传真:********。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6号棠澍小学。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2年08月17日10时00分至2012年08月17日16时00分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项目具体要求: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75,000元。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9.5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报价响应原则: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其他货物 1 批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详细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一、LED液晶电视 数量3台
技术参数
1、屏幕尺寸60英寸;2、黑水晶屏;3、屏幕比例16:9;3、支持格式1080P,物理分辨率1920*1080;4、包含HDMI高清数字输入接口、USB接口、AV输入接口;5、USB支持移动硬盘;6、USB支持视屏格式:mp4.avi.mkv.ts.ps.rm.flv.3gp;7、USB支持音频格式:MP3;8、USB支持图片格式:JPG;7、支持壁挂安装
二、专用推拉绿板 数量3块
尺寸:外框:4140mm*1110mm,双开移动板块,中央嵌入式放置液晶电视机,留有一定空当作为维护使用,设置防盗锁,起到书写及保护液晶触摸一体机作用。
三、快拍仪 数量3台
技术参数:
1、传感器参数:镁光3百万CMOS有源像素数字图像传感器;2、光学格式:1/3inch;3、帧率:30FPS(VGA);4、ADC分辨率:On-chip 12-bit;5、响应度:1.0v/lux-sec;6、视角:55°;7、照明:50- ∽Lux;8、通讯接口:USB2.0 c 以及 UVC;9、信躁比:40dB;10、温度:-30°~ 70°;11、最高有效像素:2592H X 1944V;12、动态范围:68dB;13、镜头:3G1P + IR 、2G2P + IR;14、后焦距:(BFL):2.85mm;15、焦距: ( EFL):F=7.45mm;16、自动识别:中、英文识别、拖拽识别、OCR搜索;17、AGC/AEC/白平衡:自动;软件功能:
1)拍摄:1、能将试卷、作业、文件、手写教案、杂志、立体实物等影像以约1秒的速度高速拍摄,并可翻拍一部书或是装订的文件,具有文件影印的功能,提供影像压缩节省档案储存空间,也可以用黑白或彩色打印机实时打印。存档可用JPEG、TIFF、PDF等数十种格式。2、拍摄时可以一点即拍,也可以连续拍摄,时间自由设定,拍摄出来的图像文件能电子存盘。3、高清晰高质量拍摄,最大尺寸可至A3大小,拍摄时可支持光影校正,自动去底色与倾斜校正,去黑边。
2)视频录像:内置数码麦克风,录音录像同步进行,视频录像后的文件可以通过各种多媒体软件播放,也可以直接放入到PPT里面播放,让单调平淡的课件变得有声有色。
3)视频演示:通过一根USB数据线与电脑相连,结合投影机就可以实现实物展台功能,可以将视频下的内容直接投影到投影机的屏幕上。
4)无纸传真:透过所拍摄和扫描的影像,可经由传真软件选择传真机号码,实时传真到对方。
5)文件管理:可以按日期时间命名文件或序号递增的方式命名文件,进行文档归类,可设置图片,预览列表中显示的图片。
6)自定义拍摄区域:能够自由选择拍摄区域成像。
7)电子邮件:经由扫描存盘的图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软件E-mail。
8)图象处理功能:配套软件具有强大的图片处理功能,实现了许多图象处理软件的常用功能,为您提供了图片添加文字※、框选、镜像、旋转、裁切、改变图象大小、反色、灰度图、二值图、抖动处理、颜色转换、增加亮度、降低亮度、增加饱和度、降低饱和度等功能。
9)截图功能:能对静态存储的图像和文字进行截取,编辑,截取出的图片可以直接复制到PPT、word,是您办公,教学的好帮手。
10)即时视频展示功能:通过软件自带的视频状态放大缩小功能和投影仪连接,可以进行即时视频展示,从而替代传统视频展台。
11)全金属材质高档耐用。
12)USB供电,节能低炭环保。
13)数码光源补偿,在光线相对不足的环境中也可以使用。
14)友好界面人性化操作,可以实现桌面和软件的自由拖拽。
15)供货时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教师多媒体讲台 数量3张
1、材料:防盗、防火、防静电全钢结构设计,表面经酸洗处理、磷化防锈后静电喷塑,坚固耐用。2、尺寸:外形尺寸:长1400*宽770*高930(单位mm),展台位置:长470*宽635*高250(单位mm)。 3、讲台结构:中央控制区设置在讲台的左边,并设置一个保护门,打开门后,门变成一个工作台面,中央控制区可以安装15-19寸液晶显示器(可选择角度可调)、设有中控、外置电脑光驱、外置电源及手提电脑外接模块的安装位置,显示器和台面接口在讲台关闭状态下均不可见。展示台区域位于右边,推出展示台柜门的同时打开储物柜门,以方便老师存放物品,且台面还可以做实验。轻轻右推即可使用实物展台;前门可随意选择装大小门、对开门、带粉笔盒门。4、讲台锁:整个讲台用一把钥匙或1张卡打开一个锁后便能打开讲台所有的门。5、地台:可根据学校讲坛高度任意选配地台。6、安全设计:讲台边角采用美观的圆弧过渡,具有专业接地保护,防止设备漏电,确保使用安全。
五、多媒体辅材杂件等 数量3套
2.5平方电源线60米,15米HDMI线1条,双输出独立显卡(带HDMI接口)1个,音频线30米,防雷排插一个等,在墙上加装一个32A的漏电开关。
六、安装及调试等。
本项目合同附件:GZIT2012-XJ004685-HT(请点击打开浏览)。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王灿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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