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塘溪镇施村洪岙般若禅寺后采挖区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重招标公告

鄞州区塘溪镇施村洪岙般若禅寺后采挖区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塘溪镇施村洪岙般若禅寺后采挖区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鄞州区塘溪镇施村洪岙 。

建 设 规 模: /。

招标控制价:353278元。

计 划 工 期:60日历天 。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护坡、绿化等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 。

标 段 划 分: 1个 。

质 量 要 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 全 要 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具有地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提供投标人在2020年5月-7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29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政府新综治办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梅月娣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治理 地质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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