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家具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2-LN-X009)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龙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2012)部门101号]批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现就其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家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TC2012-LN-X009
(二)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富之岛家具(国产产品) | 1 | 组 | 富之岛 |
注: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获得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的购买:2012年8月15日起至2012年8月21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龙南办事处(赣州市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龙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八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否则投标无效。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生效,并支付代理服务费且向采购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B. 履约保证金:成交者按成交金额的2%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单位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龙南办事处)
地 址: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联 系 人:肖康
账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南分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赣州市金房支行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