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新中心东区电视演播厅群灯具(LED平板散光灯、LED聚光灯)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新中心东区电视演播厅群灯具(LED平板散光灯、LED聚光灯)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徽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其新中心东区电视演播厅群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

1、招标编号:****-********2488

2、招 标 人:安徽广播电视台
3、项目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台新中心东区电视演播厅群灯具采购

4、项目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

5、项目概况:安徽广播电视台新中心项目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南侧,北至祁门路、西至笔架山路、南临龙图路、东至星光西路。项目占地面积约163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7、招标范围及内容:安徽广播电视台新中心东区电视演播厅群灯具的供货、包装运输(卸车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及其他相关服务(设备检验、后续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本招标公告范围内共计1个包:

第六包:260平米演播厅的LED平板散光灯、LED聚光灯。

具体招标范围等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投标人资格、业绩等要求:

7.1为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7.2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注:注册为外币的,以企业注册日当天的汇率进行换算。

7.3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下:

近5年(2007年1月1日-至今)内在省级(含)以上电视台具有该拟投产品(符合本包技术要求)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总数不少于100台(聚光灯或平板灯不限),业绩以合同为准。

7.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注:上述所述以上、不少于均含本数。

8、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8.1有效的营业执照(2011年度年检清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8.2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留存报名处,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8.3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完整合同复印件【须体现业绩规模(台数)、参数等信息,原件携带备查】;

8.4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8.5上述投标人资格及业绩等要求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料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要求留存的资料为原件的,装订中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要求清晰,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胶装订成册(不接受抽杆夹、活页等形式的装订),同时各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第8条中所涉及的报名材料的所有相应原件均须携带报名现场查验,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和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条件的审查,具体的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本项目只接受被授权人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非被授权人及邮寄、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公告信息并充分准备报名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材料时无义务提醒或要求投标人提供何种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材料并不意味报名材料一定符合公告要求。同一投标人,但不同被授权人前来报名的,只接收时间在前的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协调等其他事项。

9、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派授权代表在2012年08月 15 日至 08月 21 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高速出口旁边)9楼 908室】报名。

10、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高速出口旁边)9楼 908室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付如涛先生 丁灵灵小姐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furutao@ah-inter.com

开 户 名: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芜湖路支行

帐 号:****************34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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