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住宅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呼市煤气化总公司住宅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呼市煤气化总公司住宅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经呼城建委发【2011】568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内蒙古昌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组织实施,委托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呼市煤气化总公司住宅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CEITCL- NM-ZCGC-120803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砖混六层
4、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地点:呼市回民区工农兵路以西
7、计划工期: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共计71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节能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
3、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在呼和浩特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hhcin.gov.cn)成功后,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叁份,材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最新年检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必须为建造师本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5) 拟派往本项目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本企业注册)和安全考核合格证;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呼市建委办理的诚信证明;
(8) 呼和浩特市外进施工企业备案证书;
(9) 其他业绩资料
注: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呼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呼市丁香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呼市回民区中山西路巴黎广场701室)。
4、资格预审时间: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李志清 联系电话:138*****122
代理机构:贾丹阳、刘陆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内蒙古昌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 理 机 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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