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港小流域太平集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太平港小流域太平集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莲都区太平港小流域太平集镇段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SC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都区太平港小流域太平集镇段治理工程已由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以丽水市水利局(丽水利审[2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莲都区太平港小流域太平集镇段治理工程位于莲都区太平乡,上起上岙村村头,下至太平电站拦水坝,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34km,工程主要承担太平集镇段的防洪任务。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工程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420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6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2 年 8 月 15 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 元人民币。联系人: 周高霞 ,联系电话:151*****207 。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2 网上下载:2012 年 8 月 15 日起,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请点击:招标文件.doc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9 月 5 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中东路137号4楼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37号二幢

联系人:王 健 联 系 人:周高霞

电 话:****-******* 电话:151*****20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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