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及质量、安全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及质量、安全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虞发改设计﹝2020﹞42号批准建设,项目地址位于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区委办﹝2019﹞118号文件精神,招标人委托代建人绍兴市上虞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组织管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及质量、安全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范围为杭甬运河以东,曹娥江以南,舜江西路以西,萧甬铁路以北区域内河道,主要涉及曹娥街道和东关街道部分区块,面积约14km2。工程共整治河道11条,新开河道3.36km,拓浚河长8.72km,清淤河长6.73km,新建护岸21.45km,新(改)建桥涵9座。其中,11条河道包括江滨环河、中塘河、西南环河、虞舜河、兴业河、鸿雁河(部分)、中心河、兴业支河、虞舜支河、西南支河、中心支河等。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后,将显著提高曹娥街道建成区的排涝能力,并有利于区域水环境改善。因此,本次工程建设任务以排涝为主,兼顾水系沟通与改善河道水环境。

本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IV等,其护岸等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2.2 招标范围

(1)对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以及工程实体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水泥、粗细骨料、钢筋、止水带、土工布、土工格栅、条石、岩石等原材料性能指标以及土方回填压实度、高压旋喷桩抗压强度、方桩完整性和竖向承载力、混凝土结构强度和保护层厚度、沥青路面厚度、砌石体密实性和厚度、堤防断面尺寸等实体质量。

(2)对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进行质量、安全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项目划分情况检查、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检查、工程质量核备与核定情况检查、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等内容;安全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的管理、组织、技术等问题进行专家检查服务,专家从质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领域内选取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以专家咨询意见书等形式提交给项目法人,供项目法人工程安全管理参考,协助法人对检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形成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建安投资约1499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预审方式招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完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3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第三方(项目法人委托)检测业绩(以合同及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3.3投标人应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水利水电);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报名须带资料:

4.1、企业介绍信;

4.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监管平台备案证明材料;

4.3、业绩证明材料;

4.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办理;

5.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11楼11-3室;

5.3、联系人:陈锦钟

5.4、联系电话:135*****711

绍兴市上虞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标签: 咨询服务 全过程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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