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YBBRZX-********(第二次) 公告日期: 2012年8月15日17时50分
行政区划: 宜宾市-屏山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详见电子标书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管理20000m2面积以上且连续贰年(含贰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
7、承诺中标后从屏山县移民人口中有偿招收10名以上保洁员,工资标准不低于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同岗位其他人员。
(详见电子标书)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2日9:00-11:00;14:00-17:00分
标书售价: 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新县城25地块6幢3单元4楼2号)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9月7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宜宾市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南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开标日期: 2012年9月7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宜宾市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南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屏山县新县城
联系人及电话: 吴先生(139*****756)、 张先生(138*****007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岸西区D街区4栋203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BBRZX-********(第二次)项目名称: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 人: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理机构: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四川省?宜宾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7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3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4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5第七章评标办法42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50 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共屏山县委[2012](20)号批复文件,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委托,拟对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YBBRZX-********(第二次)。二、招标项目: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1、项目地址:屏山县城行政中心办公楼。2、项目类型: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49600平方米,框剪结构。3、采购内容: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日常安全保卫、专项设施维护管理、日常卫生保洁管理、公共会议室服务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5、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6、具有管理20000m2面积以上且连续贰年(含贰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7、承诺中标后从屏山县移民人口中有偿招收10名以上保洁员,工资标准不低于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同岗位其他人员;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2日9:00-11:00;14:00-17:00分。发售地点: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屏山县新县城25地块6幢3单元4楼2号,联系电话:****-*******139*****560)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文件需提供资料:①出示单位介绍信(详附件“介绍函格式”),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合格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9月7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宜宾市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南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联系人及电话: 吴先生(139*****756)、张先生(138*****007)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D街区4栋203号邮编:644000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屏山县新县城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139*****756)张先生(138*****00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D街区4栋203号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3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4采购文件编号YBBRZX-********(第二次)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最高限价240.00万元/年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服务周期、项目地点服务周期:叁年项目地点:屏山县新县城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11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不组织集中考察和标前答疑。13分包履约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9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1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专户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银行账号:****************3交款截止时间:于2012年8月31日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8财务报表近两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19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0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22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23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4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封口处均应加盖骑缝公章。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宾市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南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宜宾市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南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27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2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投标1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2)工作环境条件;(3)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8)证明投标服务的合格性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4.5服务承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设立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2)提供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1.1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方案;(4)投标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6)商务偏离表;(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9)服务内容指标响应偏离表;(10)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1)服务质量承诺书。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2 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同时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招标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考核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分别报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26. 合同分包26.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27.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2 中标人中标后从屏山县移民人口中有偿招收10名以上保洁员,工资标准不低于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同岗位其他人员。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考核30.1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检查、考核,并签署《考核评分表》。30.2 合同履行期满十天后,双方无任何争议,采购人应签署《服务合格证明书》。30.3中标人凭《服务合格证明书》到屏山县政府办公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办理退款手续时,中标人需开具收据)。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付款32. 申请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物业管理合同→第八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之日起10日内进场按合同开展工作并接受采购人考核。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三、投标方案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物管服务中心主任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4、对服务承诺保障措施 5、根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要求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服务方案;防火灾事故、防盗、抢案件发生的预防方案;(2)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维护方案; (3)会议服务方案; (4)物业管理公司对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5)做好工作交接方案。 6、物业管理的应急措施 (1)发生盗、抢案件的应急措施; (2)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3)协助处置群众上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4)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措施。7、加强与办公区各单位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8、详细考核措施(只能优于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考核评分标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四 、投标报价表序号项目金额单位数量备注1日常安全保卫元/月12月2专项设施维护管理元/月12月3日常卫生保洁管理元/月12月4会议中心服务管理元/月12月5消防安全管理元/月12月6绿化管护元/月12月7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分项报价12月合计全年物业管理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注:实行包干制报价,以上费用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投标人利润、公共区域面积的计算误差、服务对象数量的误差等。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投标人享有或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五、 分项报价表(一)日常安全保卫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经费 单位:元/月岗位配置人数基本工资福利费及其他服装费节假日工资合 计备注保卫主管保卫副主管保卫人员2、材料及设备费单位:元/月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注:秩序维护材料及设备费应包括:对讲机、对讲机折旧费、强光电筒折旧费、电池费及其他保卫用易耗品等费用。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日常安全保卫项目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材料及设备费=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二)专项设施(电梯、中央空调、水、电、气、消防设施、备用电源、监控系统等)维护管理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工资单位:元/月岗位配置人数基本工资节假日工资服装费福利费及其他合计备注专项设施维护主管专项设施维护维护人员2、材料及设备费 单位:元/月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注:材料及设备费应包括:专项设施维护工具购置费、耗材购置费、工器具折旧费的明细预算。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专项设施维护管理项目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材料及设备费=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三)日常卫生保洁管理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工资单位:元/月岗位配置人数基本工资节假日工资服装费福利费及其他合计备注日常卫生保洁主管日常卫生保洁员2、材料及设备费 单位:元/月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注:材料及设备费应包括:卫生保洁材料费、专用药剂费、卫生保洁用具购置费、清洁耗材购置费、保洁器具折旧费的明细预算。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日常卫生保洁管理项目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材料及设备费=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四)会议中心服务管理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工资 单位:元/月岗位配置人数基本工资节假日工资服装费福利费及其他合 计会议服务主管会议服务员2、材料及设备费用 单位:元/月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注:所有会议用品如:会议室消毒柜、茶杯、烟缸、水瓶、茶叶等由办公室提供。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会议中心服务管理项目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材料及设备费用=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消防安全管理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工资单位:元/月岗位配置人数基本工资节假日工资服装费福利费及其他合计备注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消防安全管理员2、材料及设备费 单位:元/月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注:材料及设备费应包括:工具购置费、耗材购置费、工器具折旧费的明细预算。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项目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材料及设备费=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六)绿化管护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工资单位:元/月岗位配置人数基本工资节假日工资服装费福利费及其他合计备注绿化管护主管绿化管护员2、材料及设备费 单位:元/月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注:材料及设备费应包括:工具购置费、耗材购置费、工器具折旧费的明细预算。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绿化管护项目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材料及设备费=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分项报价表1、人员工资 单位:元/月序号部 门岗位人数基本工资福利费及其他节假日工资合 计1物管中心主任12物管中心管理员12、办公经费 单位:元/月序号项 目月消耗费用备注1电话费2 低值易耗费纸、笔、记录本、胶水等3合 计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每月费用预算合计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元/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六、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影响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服务内容指标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 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对质量的影响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服务内容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 注:1、各专业主管、设备主要专业负责人应付劳动用工合同和1年及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一、服务质量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服务质量将达到以下目标:1、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2、业主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3、员工持证上岗率达100%;4、员工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5、结合本项目实际,对应落实“优秀示范大厦”标准100%;6、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做到万无一失,不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承诺中标后从屏山县移民人口中有偿招收10名以上保洁员,工资标准不低于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同岗位其他人员。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6、具有管理20000m2面积以上且连续贰年(含贰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7、承诺中标后从屏山县移民人口中有偿招收10名以上保洁员,工资标准不低于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同岗位其他人员。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近两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7、具有管理20000m2面积以上且连续贰年(含贰年)以上的物业管理业绩证明;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对提供复印件的各种资料,投标人应准备原件备查。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总则本招标文件提出的物业管理项目、技术规范要求,是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制定的。本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要求部份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技术要求部份的条文为准。1.1.说明1.1.1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于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的情况,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1.1.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地方的法规、法令和规定的有关要求。2.项目概况物业名称: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类型:综合办公坐落位置:屏山县新县城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1)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主楼2幢,1号楼17层,2号楼13层,裙楼2层,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49600平方米;框剪结构;竣工交付时间2012年9月。(2)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地面停车场、车辆行人通道、绿地、水体等,面积约60000平方米。3.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技术规范要求要求各投标单位须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标准》准确提供相关服务。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与《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标准》服务标准有不一致之处,按两者中较高标准执行。各投标单位的服务可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 一、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人员配置表(建议)部门岗位人员配置(人)物管服务中心物管中心主任1管理员1合计2日常安全保卫部秩序维护部主管1秩序维护部副主管1临街门岗8大厅门岗兼平台车辆指挥7巡逻岗4重点楼层值守岗2地下车场(机动车)值守岗3自行车场值守岗2监控室24小时值守岗 3停车楼值守岗3机动岗2合计36专项设施维护部专项设施维护主管1专项设施维护维护人员2合计3日常卫生保洁部卫生保洁部主管1广场卫生保洁员2大厅卫生保洁员2VIP楼层卫生保洁员4楼层卫生保洁员5停车楼卫生保洁员2合计16会议服务部会议服务部主管1会议服务员4合计5消防安全管理部消防安全管理主管1消防安全管理员2合计3绿化管护绿化管护主管1绿化管护员4合计5总计70备注:以上岗位人数为参考人数,投标单位可根据各自方案增加人数,原则上不得减少。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1、统一着装,干净整洁。2、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3、做到文明礼貌、讲礼节,不与业主或客人抢乘电梯,为对面走来的业主或客人让路,不在大楼内乱串和高声喧哗。4、讲究礼节礼貌,遇有办事群众问事,应热情回答,不得态度冷漠,语言不文明,更不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5、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乱写乱画,物品摆放有序,个人卫生达标。6、岗位操作时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7、计划生育管理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8、具备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定期检查身体,严禁带病上岗。9、完成好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物管服务中心(一)物管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必须配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任、管理员及秩序维护主管、环境主管、会务主管等。(二)职责要求:负责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委托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合理分配和安排好各部门服务工作,协调好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各单位的关系,完成好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四、物管的主要内容(一)日常安全保卫。1、参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履行安保职责,制定、细化并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度。特别强化24小时值班巡查。2、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工作作业要求:(1)人流控制:按管理要求,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大楼正常办公秩序。(2)物流控制:对出入大楼的大件物品实施申报、核查和登记制度等有效手段控制物流。物资的搬出、装修单位的进入必须提前申报,秩序维护人员对物资和人员的出入进行礼貌的询查;所有的物资流动实行登记放行手续。(3)车流控制:车流组织合理,停放有序。(4)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置固定岗,其他区域、部位每1小时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定期(每月1次)和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6)若发生案件,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a、立即报案并保护现场(切勿移动和容许他人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保留现场证据)直至公安人员到达。b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并礼貌地劝阻闲人进入现场,以方便公安人员现场调查。c、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案件的情况。(7)室内发生盗窃,若是非正常途径入室盗窃,由乙方负责;若门窗锁完好无损,乙方协助调查。(二)、专项设施维护管理1、专项设施维护管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执行,主要包括:电梯定期维护检修保养,消防设备定期检测,中央空调及通风管道、给排水管、燃气管、电路、网络、消防设施、备用电源、监控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灯具完好率95%以上,水管完好率100%。2、中央空调通风管道清洗:按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每年清洗一次。(三)、日常卫生保洁管理1、日常卫生保洁范围(1)、按《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落实相应保洁措施。(2)、普通区域:除各单位办公室以外的公共区域(走廊、过道、楼梯、会议中心、天台与屋顶、外墙、主裙楼大堂与大厅、楼外周边的水池、道路、景观灯具、公共绿化等)的清扫保洁、雨污水管道保畅、卫生防疫等。(3)、特定区域保洁:公共卫生间、公共会议室等特定区域的保洁。县“四大班子”领导办公室由“四大办”负责,各单位办公室和会议室保洁由各单位自行负责。1、日常卫生保洁作业要求:A、楼外区域环境维护要求:(1)广场和道路:无泥沙、污垢、烟头、纸屑、附着物等杂物。(2)绿化带、花盆:无烟头、纸屑、垃圾等杂物。树池、石材表面无积尘、污垢。(3)垃圾箱: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垃圾箱外壳干净、无污渍。(4)垃圾中转站:每天清洁;中转站外地面无散落垃圾、墙面无污渍。(5)各类标识、宣传牌、护栏、灯具等:无积尘、无污渍、无乱张贴。(6)喷水池、水景墙:定期清洗,保持卫生。B、停车场、车库环境维护要求:地面无垃圾、杂物、积水、泥沙、油迹;墙面无污渍、积尘、蛛网;标识牌、消防栓、门等设施无污渍、积尘。C、大厅、电梯厅和电梯环境维护要求:(1)地面无污渍、无垃圾,玻璃门无手印、积尘,保持光亮、干净;大厅的墙面、接待台、不锈钢护栏及其他便民设施保持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垃圾桶上烟头存放量不得超过5个,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2)盆栽植物的花盆外整洁、无积尘,盆内无纸屑、烟头等杂物。(3)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D、楼道、楼梯间、走廊环境维护要求:地面无纸屑、杂物、污渍,走廊50 m2内的烟头杂物不超过1个,天花板、墙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画;门窗、扶手、消防栓、电表箱、宣传栏、开关、灯具等处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损坏,金属制品光亮;垃圾桶上烟头存放量不得超过5个,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E、电梯环境维护要求:(1)电梯间保洁要求:要求轿箱内、电梯门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保持轿箱内空气清新无异味。(2)电梯地毯清洁要求:定期清洗,地毯干净无杂物、无积尘、无污渍。F、卫生间环境维护要求:(1)墙面、墙面瓷砖、门、窗无积尘、无涂画;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便器无污渍、无水锈、设施完好;玻璃、镜面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水迹停留不超过30分钟。(2)洗手台面、面盆内外无毛发、无污渍、无堵塞、水迹停留不超过30分钟。(3)五金件清洁光亮、无水迹;天花板、灯具无积尘、蜘蛛网;垃圾桶内外清洁、无污渍,桶内垃圾日产日清。(4)卫生间内附属设施、设备干净整齐,无积尘。(5)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G、其他公共区域:门框、窗台、消防栓、指示牌、通风井格栏、垃圾桶、玻璃窗的清洁工作,无积尘,无涂画、无污渍;H、垃圾的处理:垃圾必须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类放置、处理,垃圾日产日清。I、玻璃幕墙清洗:按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每年清洗一次。(四)、公共会议室服务管理1、按照行政会议服务惯例,全方位做好会议服务。2、会议室清洁要求:(1)室内干净、无积尘、无渍;(2)桌面干净,整洁有序无划痕;(3)天花板、窗户、四面墙壁无积尘、无蜘蛛网;(4)木地板定时打蜡、地毯定时清洗。保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无杂物;(5)窗台无积尘、门窗明亮无污渍,窗帘干净无破损;(6)灯罩、空调送、排风口应保持洁净、光亮;(7)室内设施、设备保持干净无积尘;(8)会议茶具清洁、光亮,严格消毒。3、会务接待和服务要求:(1)做好会议预定、安排、协调、筹备、服务等工作,满足各种会议需要。(2)会议接待和服务要及时、礼貌、周到细致,切忌高声喧哗。会场按业主要求布置得当,严格按会议服务作业程序服务。(3)会议服务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做好座牌摆放、茶水等各项准备工作;(4)会议期间要做好续水等会议服务工作,会后应及时清场、清洗茶杯,进行茶具消毒、打扫卫生并关闭门窗、空调及电源。若拾到参会人员遗失物品交政府办公室,会议资料交办会单位。(5)要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涉会人员严守纪律,不监听、不记录、不传会议内容;不传播、夹带会议资料。(6)完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临时外派会场布置、会务服务等工作。(五)、消防安全管理1、确保行政中心大楼消防栓、喷淋头、烟感器及灭火器、消防龙头、消防管道等随时能够正常使用。2、预备充足的库存消防设备,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3、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报警系统,确保正常使用。4、建立大楼区域内《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设施、引路标志指示等,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第七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3)投标文件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4.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机构设置及方案、信誉业绩、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缴纳、服务承诺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4.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4.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4)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商务应答及技术要求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6)服务承诺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5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30分)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2财务状况(3分)以投标人近两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信誉情况(3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1分;获得ISO14001环保认证得0-1分;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1分;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为准4纳税、社保缴纳情况(6分)根据纳税和社保缴纳的人数、金额、比例、是否有拖欠等情况酌情得0—6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业绩和经验业绩(8分)管理面积在2万㎡以上、时间连续两年以上的项目(无不良记录),1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验(6分)根据是否协助公安部门处理重大治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处理突发事件经验等情况酌情得0—2分;根据参加抢险救灾人次情况酌情得0--2分。提供党政机关颁发的相关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成功承办过300人以上会议服务的,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与主办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6机构设置、方案、承诺等项目负责人情况(3分)根据拟担任本次项目负责人情况给分,有中级技术职称得0.5分;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有行业上岗证和项目经理证且独立管理过2万㎡办公大楼并有1年经验的得1分,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3分。总体方案(8分)对投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酌情得0—8分。秩序维护(6分)根据人员配置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职责、考核办法、经费预算等是否合理酌情得0—6分。设备维护(6分)担任本次项目专项设备维护人员,有中级职称一人得0.5分,有高级职称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环境维护(6分)根据人员配置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职责、考核办法、经费预算等是否合理酌情得0—3分;根据易耗品详细程度、是否环保等酌情得0—3分。会议服务(3分)根据人员配置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职责、考核办法、经费预算等是否合理酌情得0—3分。服务承诺(6分)有承诺执行《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关评分表得0—2分;有项目交接方案的承诺且操作性强的酌情得0—2分;有应急措施的得0—1分;有培训措施的得0—1分。以上服务承诺应满足、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制度(4分)投标人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酌情得0-4分。投标文件规范性(2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分析比较,酌情得0-2分。 4.6.计算错误的修改4.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方将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环境维护、会议服务、车辆停放等事宜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 总则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坐落位置:屏山县新县城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1)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主楼2幢,1号楼17层,2号楼13层,裙楼2层,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49600平方米;框剪结构;竣工交付时间2012年8月。2)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地面停车场、车辆行人通道、绿地、水体等,面积约60000平方米。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三条秩序维护和车辆停放服务1、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机动车出入口、院内道路、地面停车场、停车楼等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安全的管理。2、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3、广场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4、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的升旗工作。5、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6、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内举办的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7、协助甲方处置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发生的群众上访、游行、示威等应急危机。第四条公共环境维护服务1、广场(含台阶、环行道路、平台、喷水池、绿化带、厕所等)、地面停车场、车辆行人通道等楼宇外公共部位环境维护。2、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含附属楼)卫生保洁范围:机关会议中心、地下车库、自行车库、楼梯(含扶手)、楼内通道、大厅、过厅、卫生间、开水间、电梯间、附属楼屋顶平台等除各部门办公区域外的楼内公共区域的环境维护(含通道房间门窗外侧)。3、停车楼内的卫生保洁范围:各层地面及上下坡道、楼梯(含扶手)、卫生间、电梯间等除各部门使用区域外的楼内公共区域的环境维护(含安全隔离护栏)。4、垃圾处理: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类处置。生活垃圾进垃圾房每天及时清运;危险废弃物按区机关服务中心规定及时处置;建筑装修废料联系施工方及时清理清运。5、按辖区街道和机关服务中心安排进行灭鼠、防疫、消毒等爱国卫生工作。第五条会议服务会务服务工作。包括:会议室清洁、茶水服务、标语标识代制作、音控灯光衔接及会议统筹、安排、协调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四大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其他大楼内各部门举办会议的需要。 第六条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第七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档案、资料。第八条其它委托事项。三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第九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贰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四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总体目标1、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2、业主投诉处理及时率达100%;3、员工持证上岗率达100%;4、员工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5、结合本项目实际对应落实按“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的相关标准执行;6、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做到万无一失,不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要求一、物管服务中心设置1、人员配置:必须配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任、管理员及秩序维护主管、环境主管、会务主管等。2、职责要求:负责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委托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合理分配和安排好各部门服务工作,协调好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各单位的关系,完成好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1、统一着装,干净整洁。2、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3、做到文明礼貌、讲礼节,不与业主或客人抢乘电梯,为对面走来的业主或客人让路,不在大楼内乱串和高声喧哗。4、讲究礼节礼貌,遇有办事群众问事,应热情回答,不得态度冷漠,语言不文明,更不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5、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乱写乱画,物品摆放有序,个人卫生达标。6、岗位操作时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7、计划生育管理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8、具备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定期检查身体,严禁带病上岗。9、完成好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物管的主要内容(一)日常安全保卫。1、参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履行安保职责,制定、细化并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度。特别强化24小时值班巡查。2、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工作作业要求:(1)人流控制:按管理要求,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大楼正常办公秩序。(2)物流控制:对出入大楼的大件物品实施申报、核查和登记制度等有效手段控制物流。物资的搬出、装修单位的进入必须提前申报,秩序维护人员对物资和人员的出入进行礼貌的询查;所有的物资流动实行登记放行手续。(3)车流控制:车流组织合理,停放有序。(4)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置固定岗,其他区域、部位每1小时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政府办公室,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定期(每月1次)和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6)若发生案件,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a、立即报案并保护现场(切勿移动和容许他人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保留现场证据)直至公安人员到达。b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并礼貌地劝阻闲人进入现场,以方便公安人员现场调查。c、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案件的情况。(7)室内发生盗窃,若是非正常途径入室盗窃,由乙方负责;若门窗锁完好无损,乙方协助调查。(二)、专项设施维护管理1、专项设施维护管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执行,主要包括:电梯定期维护检修保养,消防设备定期检测,中央空调及通风管道、给排水管、燃气管、电路、网络、消防设施、备用电源、监控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灯具完好率95%以上,水管完好率100%。2、中央空调通风管道清洗:按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每年清洗一次。(三)、日常卫生保洁管理1、日常卫生保洁范围(1)、按《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落实相应保洁措施。(2)、普通区域:除各单位办公室以外的公共区域(走廊、过道、楼梯、会议中心、天台与屋顶、外墙、主裙楼大堂与大厅、楼外周边的水池、道路、景观灯具、公共绿化等)的清扫保洁、雨污水管道保畅、卫生防疫等。(3)、特定区域保洁:公共卫生间、公共会议室等特定区域的保洁。县“四大班子”领导办公室由“四大办”负责,各单位办公室和会议室保洁由各单位自行负责。1、日常卫生保洁作业要求:A、楼外区域环境维护要求:(1)广场和道路:无泥沙、污垢、烟头、纸屑、附着物等杂物。(2)绿化带、花盆:无烟头、纸屑、垃圾等杂物。树池、石材表面无积尘、污垢。(3)垃圾箱: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垃圾箱外壳干净、无污渍。(4)垃圾中转站:每天清洁;中转站外地面无散落垃圾、墙面无污渍。(5)各类标识、宣传牌、护栏、灯具等:无积尘、无污渍、无乱张贴。(6)喷水池、水景墙:定期清洗,保持卫生。B、停车场、车库环境维护要求:地面无垃圾、杂物、积水、泥沙、油迹;墙面无污渍、积尘、蛛网;标识牌、消防栓、门等设施无污渍、积尘。C、大厅、电梯厅和电梯环境维护要求:(1)地面无污渍、无垃圾,玻璃门无手印、积尘,保持光亮、干净;大厅的墙面、接待台、不锈钢护栏及其他便民设施保持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垃圾桶上烟头存放量不得超过5个,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2)盆栽植物的花盆外整洁、无积尘,盆内无纸屑、烟头等杂物。(3)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D、楼道、楼梯间、走廊环境维护要求:地面无纸屑、杂物、污渍,走廊50 m2内的烟头杂物不超过1个,天花板、墙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画;门窗、扶手、消防栓、电表箱、宣传栏、开关、灯具等处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损坏,金属制品光亮;垃圾桶上烟头存放量不得超过5个,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E、电梯环境维护要求:(1)电梯间保洁要求:要求轿箱内、电梯门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保持轿箱内空气清新无异味。(2)电梯地毯清洁要求:定期清洗,地毯干净无杂物、无积尘、无污渍。F、卫生间环境维护要求:(1)墙面、墙面瓷砖、门、窗无积尘、无涂画;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便器无污渍、无水锈、设施完好;玻璃、镜面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水迹停留不超过30分钟。(2)洗手台面、面盆内外无毛发、无污渍、无堵塞、水迹停留不超过30分钟。(3)五金件清洁光亮、无水迹;天花板、灯具无积尘、蜘蛛网;垃圾桶内外清洁、无污渍,桶内垃圾日产日清。(4)卫生间内附属设施、设备干净整齐,无积尘。(5)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G、其他公共区域:门框、窗台、消防栓、指示牌、通风井格栏、垃圾桶、玻璃窗的清洁工作,无积尘,无涂画、无污渍;H、垃圾的处理:垃圾必须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类放置、处理,垃圾日产日清。I、玻璃幕墙清洗:按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每年清洗一次。(四)、公共会议室服务管理1、按照行政会议服务惯例,全方位做好会议服务。2、会议室清洁要求:(1)室内干净、无积尘、无渍;(2)桌面干净,整洁有序无划痕;(3)天花板、窗户、四面墙壁无积尘、无蜘蛛网;(4)木地板定时打蜡、地毯定时清洗。保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无杂物;(5)窗台无积尘、门窗明亮无污渍,窗帘干净无破损;(6)灯罩、空调送、排风口应保持洁净、光亮;(7)室内设施、设备保持干净无积尘;(8)会议茶具清洁、光亮,严格消毒。3、会务接待和服务要求:(1)做好会议预定、安排、协调、筹备、服务等工作,满足各种会议需要。(2)会议接待和服务要及时、礼貌、周到细致,切忌高声喧哗。会场按业主要求布置得当,严格按会议服务作业程序服务。(3)会议服务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做好座牌摆放、茶水等各项准备工作;(4)会议期间要做好续水等会议服务工作,会后应及时清场、清洗茶杯,进行茶具消毒、打扫卫生并关闭门窗、空调及电源。若拾到参会人员遗失物品交政府办公室,会议资料交办会单位。(5)要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涉会人员严守纪律,不监听、不记录、不传会议内容;不传播、夹带会议资料。(6)完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临时外派会场布置、会务服务等工作。(五)、消防安全管理1、确保行政中心大楼消防栓、喷淋头、烟感器及灭火器、消防龙头、消防管道等随时能够正常使用。2、预备充足的库存消防设备,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3、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报警系统,确保正常使用。4、建立大楼区域内《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设施、引路标志指示等,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五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万元/年。 2、甲方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支付,下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上季度管理服务费。3、甲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非甲方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六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发布管理规约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考核评审乙方物业完成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办公室面积共20平方米;秩序维护、环境维护、会议服务人员休息室总面积120平方米;以上房屋产权属甲方,但乙方应支付使用的相关费用;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移交;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代甲方草拟管理规约。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制度,报政府办公室备案;2、负责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标准》的要求,进行日常的管理(含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印证表、单);出现突发事件按照《屏山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规定处理。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提请有关部门处理。4、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管理服务计划;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8、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执行三项制度(首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9、合同终止五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服务人员休息用房、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以及签订合同时移交的设施设备、相关资料;10、当县委、县政府有大型活动需要外派秩序维护(含车辆停放)、环境维护、会议服务人员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增派相关工作人员,完成突击任务;12、与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相关单位、科(室)部做好协调工作,执行办公楼节水、节电制度,执行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书面报告制度。七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均较好地执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向甲方移交相关房屋、物资及档案等,甲方须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三条、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要求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十二、十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八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八 附则第十九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二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一条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交基数,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的相关人员费用按成都市法定的最低标准进行同步调整,甲乙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包括1、合同附件一《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人员配置表》;2、合同附件二《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考核办法》;3、合同附件三《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7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屏山县政府办公室、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合同期满后经甲方对乙方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约。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圆满完成该服务项目后,且没有任何纠纷,甲方在收到退款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 联系人: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一、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人员配置表部门岗位人员配置(人)物管服务中心物管中心主任管理员合计日常安全保卫部秩序维护部主管秩序维护部副主管临街门岗大厅门岗兼平台车辆指挥巡逻岗重点楼层值守岗地下车场(机动车)值守岗自行车场值守岗监控室24小时值守岗 停车楼值守岗机动岗合计专项设施维护部专项设施维护主管专项设施维护维护人员合计日常卫生保洁部卫生保洁部主管广场卫生保洁员大厅卫生保洁员VIP楼层卫生保洁员楼层卫生保洁员停车楼卫生保洁员合计会议服务部会议服务部主管会议服务员合计消防安全管理部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消防安全管理员合计绿化管护绿化管护主管绿化管护员合计总计 合同附件二:《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人员组成:甲方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对物管服务中心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甲方牵头,临时通知乙方参加。二、考核时间:每月2次以上(含2次),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三、考核分值:每次总分100分,其中:物业服务机构建设考核占30分,物业服务实施过程考核占40分,物业服务实施效果考核占30分。四、考核执行的标准1、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的条款、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二者中有含混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按最高标准执行。2、每月向至少向10个物业服务对象(每个服务对象每年最多征求意见2次)发放物业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要求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达不到该标准扣当月考核分5分。连续三个月没达到95%,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赔偿。会议服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要会议造成负面影响极大,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因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不善造成出现重大的消防、安全事故,扣当月考核分50分,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赔偿,追究相关责任。4、人员到位情况的考核,人员调整必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发现1人次扣2分。5、管理范围内发生机动车、非机动车、办公物品等财产被盗,按公安机关认定责任赔偿。按次扣当月考核分5分。6、因乙方管理服务人员工作不当,造成媒体曝光、通报批评,或与服务对象打架,发现一次扣5分,乙方应对当事人给予开除处分,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扣分是第1次的2倍,第三次出现同样情况,扣分是第一次的3倍。同一事由达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7、乙方管理服务人员工作不当,与服务对象吵架,或上班时间发现有脱岗、打瞌睡、打游戏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扣分是第一次2倍,乙方应对当事人给予开除处分,第三次出现同样情况,扣分是第一次的3倍。同一事由达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更换当事服务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8、完成临时交办项目情况考核,没有特殊理由没完成的,发生一次扣1分。9、所有扣分项目有前后不一致时,按照最高扣分标准执行。五、考核结果的应用1、按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考评,95分及以上为合格分不扣款,低于95分按分值比例进行扣款。2、当月考核成绩为当月支付服务费用依据。 合同附件三: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年 月 日考核分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分值扣分扣分事由考核得分备注一、 物业服务机构建设考核(30分)1.设有专门的物管服务中心,并配备专职主任、管理员、主管等。上一级物管公司应保持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5分2.物管服务中心相关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每缺一项扣1分。5分3.物管服务中心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岗位作业规范要求及考核办法。每缺一项扣1分。5分4.物管服务中心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避免员工劳资纠纷的发生。如发生,并影响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每人次扣1分。5分5.物管服务中心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物业服务人员。未达到双方约定人数,每少一人扣2分。5分6.物管服务中心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每月至少二次)对相关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或思想教育。每少一次扣1分。5分二、物业服务实施过程考核(40分)7.物管服务中心聘用的服务人员必须着物业公司配发的统一服装,并佩带胸牌。不按要求着装,每人次扣1分。5分8.物管服务中心应合理调配好各岗位的人数及工作时间,规范交接班程序,严禁出现脱岗、缺岗。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5分9.物管服务中心聘用的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强化服务理念和本领,文明用语、文明服务,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打架或争吵。发生打架,每人次扣5分;发生争吵,每人次扣2分。10分10.物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进出办公大楼人员的询问、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破坏份子随意出入。如发生公共财产被盗,按次扣5分。5分11.物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进出政务中心车辆的登记、指挥、停放管理,杜绝无关车辆进出、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每发现一台次乱停乱放扣1分,发生交通堵塞每1分钟扣1分。5分12.物管服务中心应按合同约定作业要求,加强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5分13.物管服务中心应高标准做好会议预定、安排、协调、筹备、服务等工作,满足各类会议需要。每发生一次失误或投诉扣1分。5分 三、物业服务实施效果考核(30分)14.物管服务中心每月应至少向10个物业服务对象(每个服务对象每年最多征求意见2次)发放征求意见单,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低于95%,扣5分。5分15.物管服务中心应认真对待并积极处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处理及时率达100%。同一事由被第二次投诉,每件扣2分。5分16.物管服务中心应经常教育员工认真对待和处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避免造成媒体曝光。如发生,每件扣5分。5分17.物管服务中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做到万无一失,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扣50分。10分18.物管服务中心应尽力调集人力、物力,满足服务对象的特殊要求或临时工作安排。无特殊理由未完成工作的,发生一次扣1分。5分考评人员(签名):年 月 日附件:介绍函格式介绍函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兹介绍我公司 等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编号: ),同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完整的备案资料(见下表),请予以接洽。公司名称(加盖公章)2012年月 日附:备案资料欲购采购文件编 号 欲投包号公 司 全 称法人代表委托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传真登记时间2012年 月 日(采购中心填写)注:1、请准确填写上述内容,不得留有空白,且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司鲜章。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此介绍函仅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不作为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列入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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