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双滦区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审[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用地规模为 11336.04 ㎡,新建停车场 3 处,设计新建 485 个车位。建设智慧停车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对辖区停车场实施智能化管理,统一纳入智慧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 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地下车库建设、立体车场建设、给水及消防管网、排水管网、场地硬化、车场装修、围栏建设、场区绿化、功能房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电力照明、通信;建设智慧停车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智慧停车运营管理一体化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停车场监控系统、停车场运营中心等;根据客观情况通过道闸封闭式、地磁感应式、高位视频桩监控式等智慧模式,对新建车场及辖区停车场(约 3300 个车位)实施智能化管理。实现智能化智慧运行管理。 (2)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内的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2.1.3计划工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总工期304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相关培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中标EPC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2-1设计: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坚持节约资源、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降低造价的原则,完成该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详细设计工作。并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4)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全部施工图纸。 (5)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2-2工程采购:完成该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及备品、备件(不含“工器具及生产家具”和“生产准备材料”)的采购、保管等。 2.2-3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定位放线、工程的土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到通过竣工验收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2.2-4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2-5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2-6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分包不免除其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需具有一项房建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1.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小于1,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最近月份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3 09:00至2020-09-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双滦区滨河大街52号 | 地址: | (承德机构)承德市双桥区翠桥路天山水榭花都16号楼2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宋爱民 | 联系人: | 郭发栋 石岩冲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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