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自卸车招标公告

中型自卸车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中型自卸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RF2012-G-008号
二、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中型自卸车
2、交货地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三、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
1、标书发售时间:上网之时起,每天9: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款到后,快递邮寄招标文件。
4、标书款汇款如下:
收款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道前支行 账 号:****************955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型自卸车生产企业或产品授权代理经销商。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须带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方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出具投标方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含投标单位的生产厂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投标前48小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按前附表第三项指定帐户)。
六、投标答疑会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答疑会时间:2012年8月28日下午13:30。
2012年8月27 日下午15:00前将答疑问题传真至招标公司。
2、答疑会地点: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苏大附一院对面沧浪创业园东区)
3、投标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开标大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
七、联系事项
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
联 系 人:陈 超 电 话:(0512)********(TEL/FAX) ******** 邮政编码:215006
八、采购单位: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魏 平 联系电话:(0512)********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号:SZRF2012-G-008采购项目类别: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采购单位: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采购内容:中型自卸车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八月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招标书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 评分标准 前 附 表项号项目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中型自卸车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 幢304南邮编:215006电话/传真:0512-****************联系人:陈超 周庞3采购人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4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账 户 名: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955开户行:工行道前支行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前48小时必须到达以下银行帐户6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帐户名: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阊支行7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日历日)。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投标密封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9投标答疑会日期、地点2012年8月28日下午13:302012年8月27日下午15:00前将答疑问题传真至招标公司。地点: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苏大附一院对面沧浪创业园东区)10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2年9月12日上午9:00-9:30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开标大厅1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整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开标大厅13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4评标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5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6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17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交付采购单位)。18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中型自卸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RF2012-G-008号二、招标内容:1、货物名称:中型自卸车 2、交货地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三、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1、标书发售时间:上网之时起,每天9: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款到后,快递邮寄招标文件。4、标书款汇款如下:收款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道前支行账号:****************955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型自卸车生产企业或产品授权代理经销商。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须带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方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出具投标方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含投标单位的生产厂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投标前48小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按前附表第三项指定帐户)。六、投标答疑会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1、答疑会时间:2012年8月28日下午13:30。2012年8月27 日下午15:00前将答疑问题传真至招标公司。2、答疑会地点: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苏大附一院对面沧浪创业园东区)3、投标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5、开标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开标大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2楼)七、联系事项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联 系 人:陈超 电 话:(0512)********(TEL/FAX) ********邮政编码:215006八、采购单位: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联系人:魏平联系电话:(051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城市商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第二章 投标须知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4 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直接反映情况(联系电话:****-********)。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词语释义2.1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 天:日历日。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4.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11.2款提供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6.1.1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6.1.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6.1.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6.1.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6.1.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1.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C、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5天使招标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人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第9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勘察现场10.2.1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2.3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前附表第1项中序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D 、投标文件说明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2.1.1 投标函;12.1.2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2.1.3 投标报价表。12.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12.2.1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12.2.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12.2.7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12.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2.3.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3.2授权委托书;12.3.3 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联合投标的)。12.3.4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3.5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3.6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3.7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原件一份放于投标文件正本。12.3.8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见附件) (如有); 12.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2.3.10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3.11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12.3.12与其它长期大客户签订的保险服务合同(如有);12.3.13最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2.3.14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2.3.1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2.3.16投标人必须提交12.3.1-12.3.11款规定的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2.3.1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2.3.18本条中12.3.7、12.3.8款规定的文件必须是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2.4 投标文件由12.1、12.2、12.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13.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14.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4.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2.1 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如有货物样本,应一并提供;14.2.2 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需要量、生产厂名);14.2.3 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 14.2.4 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14.2.5 货物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标准;(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而定)14.2.6 详细的交货清单;(含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4.2.7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4.2.8 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4.2.9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交货期说明表;14.2.10产品质量承诺; 14.2.11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15、投标报价15.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5.2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5.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6.2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帐号并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16.3 未按16.1和16.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投标无效。16.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凭收据无息退还。16.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5.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1、32条规定签订合同的;16.5.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按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三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8.2.1授权委托书或《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18.2.2 投标函;18.2.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8.2.4 投标报价表;18.2.5投标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18.2.6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18.2.7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8.2.8投标单位情况表;18.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E、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密封袋、投标书二和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1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0、投标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投标地点。20.2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1.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F、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证机关等方面代表参加。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2.3 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2.4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22.6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2.6.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2.6.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2.6.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4、评标内容的保密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4.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25、对投标文件初审25.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5.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5.2.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5.2.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5.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2.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数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5 下列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5.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规定签署或盖章;25.5.2 未按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5.5.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5.4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5.5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5.6 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投标的澄清26.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26.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27、废标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7.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7.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7.1.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文件由重大偏离或与招标要求严重不符的。27.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5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28.2 评价和比较采用打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 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8.2.2 售后的三包(如系国家规定的三包货物)维修、维护、备件、配件供应及其他伴随服务;28.2.3 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28.2.4 其他优惠条件;28.2.5 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2.6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8.2.7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8.2.8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8.2.9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8.2.10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8.2.11投标者的销售业绩。G、 授予合同29、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3招标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29.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0.2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行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31、中标通知书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合同的签订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前往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前的三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方指定账户。33.3中标的投标人也可以提交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H、其他事项34、中标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34.2 中标单位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监督和公证35.1 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 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含设备、附(配)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5%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0、综合说明:⑴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⑵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⑶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⑷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不分标段)序号品牌名称投标价交货时间响应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分标段)标段号品牌名称投标价交货时间1234响应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 标 报 价 表(格式)投标人:(盖章)投标编号: 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45678=6×7最终报价金额(大写)元(单价中含设备和其它费用之和)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产地、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产地、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序号标的物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期1234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5、分列主要零配件名称及单位价格表序号主要零配件名称单位单价123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日期: 年 月日6、投标货物技术对照表投标货物技术对照表序号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招标技术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指标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或负偏离)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日7、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10年 万元2011年 万元实现利润2010年万元2011年万元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鉴于(单位名称)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年 月 日8、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鉴于(中标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招标方)组织实施的招标编号为号招标活动, (下称“本银行”)在此愿意为(中标单位)对第 号合同的履行承担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责任。一、如果中标单位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义务,本银行在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天内,本银行将不争辩、无条件地立即向招标方支付上述数额的金额,并且不需要招标方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二、上述承付的金额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款、费用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三、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招标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非在合同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四、本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交货验收期满后90天内一直有效,但如果在此期间内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则本保函的有效期将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为止,除非经招标方的同意提前截止。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 9、中标通知书回执中标通知书回执:我们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编号为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方在贵公司主持下签订合同。2、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 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之前向支付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4、如果我们不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取得赔偿,并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中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四章 招标书受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机构,对其要求采购的中型自卸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参与竞争,以期采购到合格的商品。一、招标编号:SZRF2012-G-008二、采购清单、要求:1、采购清单序号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中型自卸车详细配置要求见下。3备注:本次采购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2、中型自卸车配置及要求2.1、中型自卸车配置清单主要技术参数名称参数配置名称参数配置驱动型式及位置4X2,转向轴数:1,驱动轴:第二轴,轴数:2后桥型式冲压焊接桥壳、单级减速驾驶室平台宽平头驾驶室后桥额定载荷(T)10排放及升级技术国Ⅲ、柴油-高压共轨后桥主减速比6.5轴距(mm)3800取力方式部分功率(在变速箱上取力)轴数2自卸举升装置有发动机型号(不可偏离)ISDe185 30 185马力车架纵梁断面尺寸(mm)280X80X7+5主燃油箱材料全钢转向器型式整体式动力转向主燃油箱容积(L)145轮胎型式及规格斜交胎、10.00-20、离合器型式推式膜片弹簧辅助制动普通排气制动离合器规格Φ395mm空调标准制冷变速器型号6档DC6J85TZ 后桥型号435前桥供应商车桥后桥供应商车桥前桥型式端拳式工字梁转向桥前桥额定载荷(T)5配置4×2驱动,CPB12平头一排半驾驶室, ISDe185 30发动机,轴距3800mm,电加热(预热塞)冷启动装置, BOSCH泵,全钢145L燃油箱,电子油门开关,消声器排气口向外(侧吹),Φ395mm推式膜片弹簧离合器, 6档DC6J85TZ变速箱(头档速比6.54),最高档为超速档,5吨前桥,10吨后桥,主减速比6.5,无轮间差速锁,部分功率(在变速箱上取力)取力器,有自卸举升装置 (不带慢降装置),车架断面280×80×(7+5)mm,钢板弹簧片数8/10+8, 动力转向,10.00-20斜交胎,自动调整臂,豪华内饰,G脸宽保险杠新式面罩,大标徽,带空调。备 注:1、以上参数须至少达到或满足,须满足采购单位正常使用。2、上述要求中涉及的品牌型号仅作参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及型号,但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参考品牌。2.2自卸车标配车型加顶改造技术要求2.2.1技术指标:工作原理:全液压传动额定工作电压:24VDC或12VDC 油泵最高工作压力:28Mpa有效油箱容积:≥4L开、关时间:≤20s顶盖关闭后车宽增加:0~75mm顶盖打开后车宽增加: ≤150mm板面长度 :按车厢实际尺寸板面宽度 :按车厢实际尺寸盖板厚度:约1.5mm工作环境温度 ( ℃) : -25~45 低于-10℃时应换用低温液压油整机质量: ≤ 160 kg电机功率: ≥1500 W适合车厢长度 : ≤4.5 M2.2.2配置及安装、功能要求要求安装方式灵活,可以满足不同技术规范,并且对车辆的改动小,不占用或占用很少的车厢空间;安装方便,维护简单,质量轻。要求系统调试简单,可靠性高,稳定性好;要求系统设有运动速度的控制装置,可使系统运动平稳,减小冲击;要求系统打开后,盖板可紧贴车厢侧面,不遮挡后视镜,不影响车辆的移动性能,并且不影响传统的人工和小型装载设备作业;要求顶盖打开后额外占用空间小,方便出入狭窄作业通道;本次安装采用原车自带动力系统系统打开后,要求传动机构全部位于车厢外侧,避免因装载机械或物料撞击造成机构损坏的情况。盖板等结构件则挂于车厢两侧下缘,远离车辆作业面,避免装载工具对盖板的碰撞。产品效果图向中介公司索取。2.3其他要求2.3.1.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2.3.2.要求供应商有维修能力,免费保修期不少于十二个月或三万公里,期间人为损坏另行商议,及时提醒使用单位正常保养,供应商对其产品终身维修。2.3.3.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操作及注意事项进行专业培训;要求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小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给出解决方案。2.3.4. 要求中型自卸车供应商提供上牌公告、环保公告、车辆一致性证书。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公告后支付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车辆免费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满后,保证金退还。如果在接车后20天内不能上牌或出现重大故障的,该车无条件退回,履约保证金不退。2.3.5. 要求供应商免费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车身标志设计、审批、车身粘贴、上牌等一些列服务,并提供共10套车身标识。三、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见招标邀请函四、有关说明1、上述所列示的技术参数等要求为参考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达到或正偏离,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和配件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和外形、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注明所投产品品牌、产地、型号的文件将被拒绝)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该货物、配件及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培训、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4、投标单位在标书中应提供生产厂商的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生产厂商的产品检测报告(以上报告均在有效期内)、用户满意产品证明及优质产品证书等。5、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采购单位将对提供的设备进行验收。若验收结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给予退货并赔偿采购单位的全部损失。6、凡涉及本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7、评标结束后对落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帐户名: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阊支行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36.合同文件适用法律36.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37.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37.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37.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37.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37.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7.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37.1.5 有关图纸37.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37.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8.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8.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8.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39.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40.质量保证40.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0.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40.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壹年。41.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2.伴随服务42.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2.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42.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2.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2.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2.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43.标的物的交付43.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43.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43.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44.检验和验收44.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44.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44.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四十五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44.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45.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5.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5.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45.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46.合同价款和支付46.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46.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46.2.1合格的销售发票;46.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46.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6.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47.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8.甲方违约责任48.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48.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8.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49.乙方违约责任49.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9.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招标机构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50.不可抗力50.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0.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51.索赔5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5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5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5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5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51.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招标机构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招标机构审核。八、履约保证金52.履约保证金52.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质保期。52.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53.合同的解除53.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53.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5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3.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3.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54.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5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机构鉴证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5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5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方一份,政府采购处一份。58.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第六章 合同的特殊条款根据采购招标编号SZRF2012-G-008 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中型自卸车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供应中型自卸车,详见《标的物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③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材料、安装、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向甲方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车辆试用期满30天无故障后退还。合同生效后,车辆经上牌、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由经财政局审核,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材料;2、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材料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方;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招标机构加盖备案章,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第七章 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30分1、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30%)(二)技术分:70分1、投标设备的配置及质量情况(最高得分40分):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功能等符合情况:(最高为23分)以所投设备原厂家的技术参数表、彩页、出厂合格证等权威证明文件为主要依据评定,材料完整、技术参数、功能、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3分;若出现负偏离或材料不全,每负偏离一项或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但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本项最高得分为23分。投标设备各类检测报告以及主要部件的质量比较。(最高为7分)投标设备的配置选型情况。(最高为7分)投标设备的使用维护成本比较。(最高为3分)2、售后服务情况(最高得分17分):售后服务的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和未能按时完成维修的保障条件等。(最高为4分)投标单位售后维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可靠性等比较。(最高为4分)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须含发电机组备件库等)、技术咨询,保证产品终生维修。(最高得2分)(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售后服务部地址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证明材料。)对所供设备提供的质保承诺情况以及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保的收费情况及内容介绍。(最高为4分)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价格比较及供应保障的可靠性。(最高为3分)3、公司综合实力(4分)单位资信情况(最高得2分)根据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相关证书评定,如重质量守信用AAA,国家或省级名牌产品称号。公司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状况。(最高得2分)2010年以来与本次所投设备的同一型号车辆为准的销售业绩。4、投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比较。(最高为4分)5、其他优惠条件和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招标人认可的优惠措施)(最高得分3分)6、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最高得分2分)(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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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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