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延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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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由总代理授权的二级代理商 (三者不能同时参加报名) ;
(五)必须提供相关车型的发改委审批公告及救护车的3C认证证书;
(六)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证明资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六)制造商提供法人授权书、总代理商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二级代理商提供由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七)提供相关车型的发改委审批公告页面及3C认证证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2012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
(二)报名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车辆从莘西路406号进)。
(三)领取文件时间:报名时同时发出。
(四)原报名供应商仍然有效。
五、联系方式: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 编:201199
联 系 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6029
传 真:********
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
联系人:乔士平
电话:********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报价)人须提交投标(报价)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投标(报价)文件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1182。
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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