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微信企业号平台移动端应用定制开发招标公告

基于微信企业号平台移动端应用定制开发招标公告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基于微信企业号平台移动端应用定制开发项目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CC********027


采购单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目 录

********9">第一章招标公告

********0">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第三章项目需求

********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4">第六章合同授予

********5">第七章质疑与投诉

********6">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称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基于微信企业号平台移动端应用定制开发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基于微信企业号平台移动端应用定制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 ZCC********027

三、项目预算:10.00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 2020年3月- 2020 年8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园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接收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西大门南侧)办公室。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 年 9月29 日9 时整。

(3)评审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基建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现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带好口罩和持有苏康码,投标供应商从学校西大门进入,汽车不得入内。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银联卡到学院资产管理处(西大门南侧)缴纳投标保证金,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招标方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2.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老师(现教中心) 联系电话:****-********

肖老师 (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jssyzcglc@jsbc.edu.cn

十、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邮箱:jssyjjjc@163.com

十三、获取信息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上(http://www.ntgx.edu.cn/)上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4.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发送至邮箱jssyzcglc@ jsbc.edu.cn),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上(http://www.ntgx.edu.cn/)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招标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招标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⑴资格审查文件、⑵技术标、⑶商务标共三部分组成。

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之中。(三部分均分开单独密封)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第三册为“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3.投标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可退还。

七、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移动端应用开发( 界面设计、软件开发、售后培训、质保期技术服务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6.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在合同期限内所必须的材料和配件均应列入报价清单内,本项目终验合格前若因报价清单内出现遗漏均视为赠送,不予增补。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八、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投标保证金

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未成交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投标供应商在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需求:

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干部测评系统

2

安全隐患报送系统

3

报修系统

2.技术参数与要求

2.1技术要求

1、★干部测评系统、安全隐患系统、报修系统须嵌入到学校企业微信中,作为企业微信中的应用,不得采用独立移动端APP的应用发布方式。

2、系统要求采用B/S模式,java语言开发,可分布式部署。

3、系统要求支持mysql、oracle等主流数据库。

4、软件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

5、消息推送。要求系统具备消息实时提醒功能,支持短信和微信实时消息提醒。支持和学校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对接。

6、数据交换。实现与学校公共数据库的数据同步,不限于学校组织机构、教工、学生、业务等数据。提供业务数据集成接口,开放数据库结构和数据字典描述。

7、浏览器兼容要求。系统应支持IE9及以上、Chrome、FireFox、Safari等主流浏览器,在软件产品生命周期内,厂家应及时对程序进行升级以确保系统对主流浏览器的支持。

8、网络信息安全要求。对于系统采用开发框架或技术的漏洞、上级机构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发现的问题,厂家应积极响应并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如不能按期整改应出具临时性的替代方案,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用户数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用户数均为并发用户数,至少可满足同时在线并发500个用户要求。

2.2功能要求

2.2.1干部测评系统

干部测评系统使用到的功能包括:在管理端进行测评批次的管理,设置考核人员、测评人员名单,设置考核各类时间点、指标(称职制、打分制)和各级人员权重,对提交的述职报告进行审核,对结果进行查询统计,考核人员进行报告填报,测评人员在企业微信或PC端进行打分,系统做相应的消息推送和提醒等。

2.2.1.1后台管理端功能

后台管理端是提供给组织部进行考核管理使用的,该模块通过PC端浏览器访问

(1)测评批次管理

管理员登录后台管理端后,可以在测评批次管理中查看查询系统已有批次,创建批次、更新批次信息、删除批次等操作。

批次列表中显示标题、方式、状态、考核人数、已填报数(占比)、已审核通过数(占比)、群众测评人数、完成数(占比)、中层测评人数、完成数(占比)、考核组人数、完成数(占比)、个人完成数。列表可以对标题、方式、状态进行筛选。

创建批次时需要填写批次标题、批次说明,指定测评方式是打分制或称职制,提交后可继续进行后续的参数设置、人员名单导入等操作。

更新批次信息可以修改批次标题、批次说明,如果批次未进入测评阶段,支持修改测评方式。

删除批次可以在批次未进入填报阶段时将批次删除。

为方便处理每年都会进行的相同的测评,可以在创建时按照已有批次进行复制,复制时提供选择是否将人员名单、测评指标一并复制。

(2)测评名单管理

当测评批次创建后,根据批次的状态,可以管理各类人员名单。当批次未进入填报阶段时,可以管理考核人员名单。当批次未进入测评阶段时,可以管理各类测评人员名单。

人员名单可以通过录入或导入的方式创建,也可以删除。录入或导入人员名单时需要提供工号、姓名,如果是考核人员的名单,还需要提供部门职务。

系统对名单中的工号进行企业微信匹配,当企业微信没有匹配到时,要求提供初始登录密码(建议身份证号后6位)。

(3)测评参数管理

根据测评批次的状态,可以设置相关的参数。

当批次未进入填报阶段时,可以设置报告提交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当进入填报阶段时,可以设置结束时间,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当前时间。

当未进入考核阶段时,可以设置考核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当进入考核阶段时,可以设置结束时间,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当前时间。

当测评方式是打分制时,可以设置三类测评人员的评分权重。

(4)测评指标管理

根据测评方式可以设置相应的指标。

对于测评方式是称职制时(如: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指标为单选项列表,选项个数、标题可自定义,并可以指定某个选项选中后需要提供额外的说明。

对于测评方式是打分制时(如:德、能、勤、绩、廉),指标为列表,个数、标题可自定义,并可以指定分值低于某个数值时需要提供额外的说明。

(5)测评报告审核

当测评报告提交后,管理员可以查看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并指定审核是否通过,对于不通过的报告,需要录入相应的审核说明。

(6)测评结果查询和导出

当测评批次到达考核结束时间后,系统关闭考核,并自动生成相应的统计结果。管理员可以查询查看并下载结果Excel。

2.2.1.2前端填报功能

前端填报模块是专为考核人员录入述职报告使用的,该模块通过PC端浏览器访问。

(1) 登录

前端模块登录时,使用企业微信OAuth授权二维码,通过个人企业微信APP进行扫码登录。

(2) 考核列表

登录成功后,显示当前人参加的干部考核批次列表。列表显示标题、填报开始时间、填报结束时间、当前填报状态(未提交、已提交、审核不通过)。选择列表某项,进入填报界面。

(3)填报

进入填报界面时,系统首先弹出本批次的说明,阅读之后点击进入填报。填报时,系统提供一个所见即所得的文本编辑器,可以将报告内容录入,同时提供附件上传功能,将报告文件上传。

填报完毕后可提交,此时状态为已提交。

只要填报结束时间未到,可以随时修改填报内容。

当管理员审核不通过时,填报界面将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对于已经考核结束的记录,进入填报时只显示当时填写的内容。

2.2.1.3企业微信测评功能

测评模块是专为测评人员查看考核人员报告和考核使用的,该模块即可通过企业微信访问,也可登录PC端浏览器访问。

(1)登录

系统需在企业微信的应用中新增一个“干部考核”应用。使用时可以在企业微信的工作台中直接看到此应用,也可以在消息列表中看到。并为应用设置进入模块的菜单。

使用PC端浏览器访问时,需要填写工号和登录密码。

(2)考核列表

进入模块后,显示当前系统中已经开始且未结束的考核批次列表。列表显示标题、测评开始时间、测评结束时间、当前测评进度(考核人数、已测评人数)。选择列表某项,进入测评界面。

(3) 测评

进入测评界面时,系统首先弹出本批次的说明,阅读之后点击进入。系统显示当前考核人姓名、部门职务、报告内容、附件同,同时按参数设置显示测评指标。测评人员选择相应指标或填写相应的分值后,才能提交。系统提示并切换到下一个考核人,直到所有考核人都被测评结束。

当没有选择指标时,只能切换考核人,不能进行提交。

当选择的指标或填写的分值是被设置为要求进一步填写相应文字内容时,系统将给出提示,并检查是否填写,未填写的将无法提交。

只要提交测评结果就不能修改了。提交时提示:是否确定提交测评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如果是保存未提交,可以修改。

2.2.1.4企业微信推送消息

系统在填报阶段快结束时,计算未提交的考核人员名单,并向管理员的企业微信进行推送。触发的时间点可以设置,并且是多个时间点。例如1小时|6小时|24小时。

系统在测评开始时,向各类测评人员推送测评开始消息。在测评快结束时,推送未提交提醒消息。触发的时间点与上文一样。

系统在测评结束时,自动生成相应的结果报告(excel),并向管理员的企业微信进行推送,提醒下载。

2.2.2安全隐患报送系统

学生和全校教职工可以在手机上进行隐患的拍照上报,安保处人员对相关记录进行审核确认、填写处置反馈,同时对上报信息进行积分结算。上报人员可以查看已获得的积分,浏览可兑换的物品,并可以勾选物品进行兑换。安保处人员可对兑换请求进行确认,并现场发放物品。系统提供按周、月、年进行隐患上报和处置的数据统计和记录导出,提供按周、月、年进行物品兑换的数据统计和记录导出。

2.2.2.1微信服务号功能(“苏商学工”、“平安江苏商院”)

(1)数据对接

系统自动获取数字化校园中的学生基本信息,无需二次维护。

(2)学生微信与服务号的绑定

学生进入微信服务号后自动获取个人信息。

(3)隐患上报的填单

学生通过服务号的学生服务菜单,可以进入本系统面向学生所开放的功能入口页面。页面显示学生概要信息(如姓名、性别、所在二级学院和班级)、开放的功能列表(九宫格)。

隐患上报:点击后进入隐患上报填单页面,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隐患地点、隐患描述、上传照片(支持多个)和视频(支持多个),系统自动补全上报时间、地理定位、上报人(学生)信息。

我的上报:点击后进入已经提交的记录列表,按状态分为审核中、已处置、未通过三大类。同时在顶部显示已经获得的积分数,点击积分值,可进入积分兑换页面。

学生可以点击记录进入查看页面,对于审核中的记录,还可以通过撤消操作进行作废。

(4)积分兑换

进入积分兑换页面,显示已有积分、所有物品的列表、历史兑换记录列表。

物品列表每项显示物品的图片、描述文字、消耗积分值、剩余个数。学生可以一次勾选多个物品,并指定每个物品的数量,然后提交。

历史兑换记录列表显示已经兑换完成的记录,包括兑换时间、总消耗积分值、兑换物品明细(物品名称、消耗积分值、数量)。

(5)推送消息

当学生上报的隐患已经被审核时(包括审批通过和不通过),系统将通过微信服务号向学生发送审核通知的消息,学生点击此消息可查询该隐患的详细情况。

当学生上报的隐患已经被处置结束并结算出相应积分时,系统将通过微信服务号向学生发送积分变化通知的消息,学生点击此消息可以进入积分兑换页面。

当安保处相关人员确认完成积分兑换后,系统将通过微信服务号向学生发送积分变化通知的消息,学生点击此消息可以进入积分兑换页面。

2.2.2.2企业微信功能

企业微信模块的功能包括:教职工进行隐患上报的填单、安保处人员进行审核、处置反馈、系统做相应的消息推送。

(1)教职工隐患填报,与学生填单一致

(2)安保处管理员进行审核、处置反馈

当学生或教职工提交了隐患上报之后,安保处人员可以通过点击消息或列表记录进入该隐患上报的详细页面。在页面中可以查看填报的信息,预览相关的图片,播放视频等,同时可以对此记录进行以下操作:

审核通过:对隐患上报信息进行确认,同时指定人员进行处置。

审核不通过:对隐患上报信息进行否认,并填写不通过的说明。

处置反馈:在审核通过后,由指定的处置人员填写处置的结果,包括结果的描述、照片和视频等。

积分结算:处置反馈完成后,由安保处指定积分结算人员进行积分结算,填写积分值。

(3)推送消息

当上报的隐患提交时,系统将通过企业微信向安保处审批人员发送审核通知的消息,点击此消息可查看该隐患的详细情况,并进行审核操作。

当隐患已经被审核通过且指定了处置人员时,系统将通过企业微信向处置人员发送隐患待处置的消息,点击此消息可以进入隐患详细页面,并进行处置反馈提交操作。

当隐患已经处置反馈完成时,系统将通过企业微信向安保处积分结算人员发送隐患待结算的消息,点击此消息可以进入隐患详细页面,并进行积分值提交操作。

2.2.2.3 PC管理端功能

PC管理模块的功能包括:隐患记录的查询和导出、安保处审核人员名单管理、积分结算人员名单管理、积分物品管理、积分兑换管理。

(1)隐患记录的查询与导出

管理端通过菜单进入隐患记录管理,可以查询和导出相关的记录。查询的条件包括:上报人员类型(学生、教职工)、上报人员学号或工号、上报人员姓名、上报时间段、上报地点、审核结果(通过、不通过)、审核人员工号或姓名、是否已反馈、是否结算积分、结算人员工号或姓名、积分值。

查询结果可以导出成Excel文件下载。

(2)人员名单管理

整个审批流程中需要使用到的人员名单有审核人员名单、积分结算人员名单。输入工号或姓名,可以将人员加入到名单中。

(3)积分物品管理

积分物品的信息包括:物品名称、物品图片(可以多张)、物品对应积分值、库存量。

可以添加物品,编辑物品信息,对物品进行入库(增加库存量)、盘点(修正库存量)操作。

当物品被兑换后,库存量相应减少。

(4)积分兑换管理

积分兑换一旦提交后,相应物品的库存量将会被冻结,当兑换完成后,物品的库存量将扣除兑换量,兑换取消后,冻结将会取消,此操作用来保证库存正常。

系统将显示所有未结束的兑换记录,点击后显示兑换请求人员信息(用于确认领取物品的人员的身份)、当前积分值、兑换物品清单。点击确认后,完成兑换。

兑换记录可以对请求人员、兑换时间、涉及物品进行查询和记录导出。

2.2.3 报修系统

在企业微信中填写报修单,提交后根据流程的设置进行审核、任务分配、处理故障、报修验收。流程流转到执行人时,执行人的企业微信可以收到执行提醒,流程结束时,所有参与人都可以收到流程结束的提醒。在系统后台管理端可对报修数据进行筛选查询和统计。

报修需要使用到的功能包括:在企业微信中填单、流转,在管理端对流程做配置,在管理端对记录做查询和统计,系统做相应的消息推送。

报修单的内容包括:

? 报修人提交时:报修部门、报修人、报修日期、故障地点、联系电话、故障现象;

? 审核人审核时:审核结果(同意、不同意+退回意见)、指定处理人

? 处理人处理时:故障处理情况、维修结果

? 报修人反馈时:响应时间、服务结果、服务态度、是否验收通过

报修的流程步骤为:报修人申请、现教中心审核、任务分配、处理人填写故障处理情况和维修结果、报修人反馈意见。

报修单的状态包括:待处理、已处理。

流程的状态包括:已开单、已审核通过(已退回)、已分派、已维修、已验收。

2.2.3.1报修应用

在企业微信中,为报修流程新增一个“报修”应用。使用时可以在企业微信的工作台中直接看到此应用,也可以在消息列表中看到。

(1) 申请报修

点击后进入填单页面,用于填写报修信息并发起报修流程。

(2) 报修审核

可以选择流程同意(进入下一步)、不同意(流程返回上一步,如果上一步是起点,则流程结束)并填写相应说明。

(3) 报修分配

可以选择将流程转交给某个人、某个部门(部门内所有成员都要执行或单一人执行);同时,发起人特有的动作有:撤消(无论当前流程是否已经生效,都可以撤消流程);报修流程一旦发生变化,系统将向相关参与流程人员发送通知。

(4)我的申请

显示我发起的报修记录和当前状态。

(5)待我处理

显示报修流程已经转给我来处理的记录。

(6)查看报修详情

报修详情显示报修的填单信息、维修结果、流程流转过程记录等数据。

(7) 消息推送

每当流程创建、流程当前执行人发生改变时,系统将向流程新的执行人发送相应的消息。同时,对于已经参与流程的成员同样收到相应的消息。

2.2.3.2后台管理端功能

(1)报修模块

设置菜单“报修”,进入之后,显示报修记录列表,可以通过报修部门、报修人、报修日期、报修地点、维修结果、流程状态、报修单状态进行筛选查询和数据导出。

点击记录可以查看填报数据和流程处理数据。

对于报修人的反馈信息中的响应时间、服务结果、服务态度等数据只在后台查看。

可按报修日期进行日、周、月、年、自定义日期段进行筛选后分类汇总统计,分类项包括:报修部门、报修日期、报修地点、维修结果、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报修单状态。

(2)基础模块

系统与企业微信对接,获取企业微信中的组织机构(部门、成员、标签)及组织机构的变化、消息推送等。

(3)新增报修分类

填写上报时新增报修分类,后台管理端可以管理分类,每个分类对应一个派单人,派单人通过企业微信通讯录接口指定处理人。

注:以上技术参数中带“★”标识项为关键性技术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如不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成交供应商所供软件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程序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软件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

1.本项目免费质保和维护期至少3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免费升级维护。

2.系统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对使用老师进行培训。提供“7*24小时”专门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工作时间1小时内响应,在2小时内对使用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并提供应急策略。如因供应商系统故障而导致系统产品不能正常运行,且通过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承诺24小时内上门解决或提供远程替代服务。

四、交货及安装调试

1.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2.所有系统须按合同指定地点、时间前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进行系统安装调试服务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安装调试结束以后,系统进入上线试运行测试,成交供应商须指派开发人员驻场维护,及时处理维护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至项目通过验收。

五、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指标。

2.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采购人有权检测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未供产品,采购人保留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3.如现场不能解决的故障问题,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

六、付款方式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并同时将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汇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将支付合同总额10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组织开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会。

二、开标

1.采购人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

3.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采购人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学校招标管理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7.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8.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9.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五、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

六、评审方法

1.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先开技术标,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3.本次项目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60%(权重) (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4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6.开启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标,现场唱标后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7.投标供应商的价格标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

9.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具评审报告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七、关于投标价格评审

1.针对相同品牌产品报价的评审

本次采购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评审评分项

(一)技术标评分:(6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

4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开发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不提供相关证书不得分)

企业业绩

3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基于微信应用开发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具体以完整的合同文本作为佐证材料,如不提供或佐证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系统设计方案

24分

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三个应用系统开发设计方案,评委横向比较进行打分:

1.方案的针对性、准确性:对项目需求深入理解,能准确的把握项目定位,需求分析完整详细到位、设计方案覆盖全面、架构合理、功能完整且充分考虑项目整体需求的,优(4-6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2.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是否清晰、明了、准确,优(4-6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3.技术规范:系统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包括日常维护、功能拓展维护两部分,具体表现为政策是否可动态调整、业务流程是否可动态调整、用户界面是否可动态调整),优(4-6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4.系统集成:与学校公共数据库的有效衔接方案可行性,优(4-6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系统现场演示

25

投标供应商结合已有案例或设计PPT进行演示讲解,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根据现场情况酌情评分。

1.系统功能实现程度,优(10-15分)、良好(5-9分)、一般(0-4分);

2.系统操作灵活性,优(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3.系统界面合理性,优(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售后服务及质保

4分

1.本项目要求整体免费质保期和免费升级和技术维护最少为3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2.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售后服务能力、服务项目齐全、服务响应时间、完成维修时间及培训服务方案等等其优劣情况打分,0-2分。

注:以上几项设得分上限,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需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备查。

特别提醒:1.技术标评分中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未能进行现场演示功能的作0分处理;

3.本项目演示所需设备除投影设备外,其余设备请供应商自备;演示时间10分钟以内。

(二)商务报价响应评分:(40分)

1.本项目招标限价为10.0万元,高于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响应得分满分为40分。

3.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响应得分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响应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三)评标争议

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四)落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不对落标的投标供应商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二、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学院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3.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十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十四、中标通知

1.投标结束后,采购单位将成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日历天。

2.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或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年月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一、产品及价格

序号

名称

总价

1

2

3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合同价应包含移动端应用开发( 界面设计、软件开发、售后培训、质保期技术服务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合同要求的所有费用)

2.2付款方式: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并同时将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甲方将支付合同总额10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款项由甲方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每次付款乙方均需提供正规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2.3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

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2乙方所供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

4.1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2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乙方提供年的免费质保。质保包括远程诊断服务、系统管理咨询服务、应急处理服务等,提供7*24小时的即时电话、QQ等服务,若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

五、交货及安装调试

5.1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起 60 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5.2 所有货物须按合同指定地点、时间前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5.3 须负责进行安装调试服务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验收要求

6.1甲方有权检测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未供产品,甲方保留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6.2如现场不能解决的故障问题,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在合同生效后,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7.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 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乙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7.2.2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 5% 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索赔

9.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9.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9.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9.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履约保证金

10.1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了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1.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四、附则

14.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14.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采购人(或甲方): 成交供应商(或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六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5日内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一式陆份,采购单位伍份、供应商壹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进行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投标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投标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提供《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请分别装订、分别单独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1.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八章)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 2020年3月- 2020 年8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 (不得出现报价)

1.投标响应函。 (格式参见第八章)

2.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3.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根据项目需求编写)

4.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编写,并需体现质保期等)

5.评审评分项技术响应评分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6.评审评分项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供应商按评审评分项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涉及的相关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

投标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资格审查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技术标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商务标

(资格后审)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公开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我单位(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标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投标响应函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依据贵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工期时间内完成,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投标响应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移动端应用开发( 界面设计、软件开发、售后培训、质保期技术服务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总计金额 大写: 小写:

注:商务标报价清单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技术标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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