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灵南村150栋温室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泾灵南村150栋温室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泾灵南村150栋温室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灵南村150栋温室供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577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扶贫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
2.2 建设规模:1、室外供水:敷设各类供水主管766米,敷设供水干管1806米、供水支管1015米;砌筑钢筋混凝土阀门井6座,开挖给水管沟共计土方8394.5方,回填土方10141.9方;安装de400*160四通3个、de160*63四通62个、de160正三通1个,de400*315异径管1个。2、室内供水:棚内安装分户计量水表总计147套、16方蓄水池147个、0.8KW增压泵147套、300L施肥罐147套、Φ50文丘里施肥器147套:棚内敷设各类供水主管9159米,敷设供水干管9629米、滴灌带147499.8m;安装DN50截止阀588套、DN40截止阀147套、DN32闸阀294个、DN50锁闭阀147个、DN50止回阀147个;管道及水池土方开挖8165.79立方米,土方回填4009.58立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主)。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
3.4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开标现场由代理公司统一打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注: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郝家桥镇地 址:银川市海宝西区8号公寓
邮 编:7504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杨玉金联 系 人:任彦凤
电 话:132*****004电 话:155*****369
2020年9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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