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特种救援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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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特种救援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9928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特种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远程供水系统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远程供水系统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全地形水陆两栖救援车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地形水陆两栖救援车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高机动器材运输车
数量:4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机动器材运输车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模块化器材运输车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模块化器材运输车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抢险救援车
数量:4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抢险救援车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模块化运输箱
数量:540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模块化运输箱
备注:提供样品
合同履约期限:为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合同签订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标项二:(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标项三:(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标项四:(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标项五:(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标项六:(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二:(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三:(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四:(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五:(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六:(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乌鲁木齐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水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联系方式:135*****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思
电 话:1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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