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实验室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口岸药检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立项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区域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净化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和给排水工程的设计和安装。在以上区域内的结构、净化装修、净化空调及自动控制系统、供电照明、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工程。部分实验设备及冷库也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清单和平面图)。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级以上资质,或具备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提供中检院微生物领域或省级口岸药检所微生物、生物制品专业的专家对投标人的“平面设计方案”证论通过意见,并附有相关专家单位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08-16 至 2012-08-2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楼E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条件:由拟委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等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09-05 09:00:00 ,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楼E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楼E2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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