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轻工教学部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公告招标公告
岭南轻工教学部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公告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岭南轻工教学部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
二、招标人: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联系人:张海霞 联系电话:********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规模: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岭南轻工教学部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
3.2招标限额:50290元;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5采购人需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用户需求书。
四、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9月23日。
五、递交报价资料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报价时间:2020年9月2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
5.2开标时间:2020年9月27日10时30分;
5.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总务科1室(联系人:李老师);
5.4递交报价资料时间是否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6.3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递交资料要求:
7.1附件2: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报价表;
7.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5自行下载打印的详细经营范围;
7.6其他资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面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加盖公章。不符合报价资料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八、定标原则
对符合第六条资格条件及第七条要求的投标人,选择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九、投标人不足3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成功参加投标的单位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成功参加投标的单位中择优选取确定中标人。
十、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组织成立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招标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报名单位的监督。
十一、中标公示
完成后,在校园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刻开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
****************4.docx" target="_blank">附件1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用户需求书.docx
****************8.xlsx" target="_blank">附件2: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面点实训二室设备购置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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