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公易土转惠阳(告)[2020]015号招标公告

惠公易土转惠阳(告)[2020]015号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公易土转惠阳(告)[2020]015号

?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惠阳府办[201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批准的《惠阳区淡水街东华村金星经济合作社11222平方米征地留用地公开挂牌转让的方案》,受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东华村金星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下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编号为GZ2020-021,挂牌交易起始价,每次报价增价幅度及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9时至2020年10月27日10时。

三、竞买条件。

(一)竞买人须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身份缴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个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东必须100%是竞买申请人作为法人的股东,新公司须履行本村企合作开发方案确定的事项,须具备项目开发资质。

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新公司须履行本村企合作开发方案确定的事项,须具备项目开发资质。

(三)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竞买人也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六、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地块现状图)。

七、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月27日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以现状竞拍,现状为五通未平整(宗地外通路、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尚未平整),采取网上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二)该宗地属东华村金星经济合作社的征地留用地,该合作社集体表决通过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建设该宗征地留用地。

(三)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惠阳府办〔2017〕39号)规定以及评估报告该地计容总建筑面积26932.8平方米,因此本次挂牌转让的土地实际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26932.8平方米(其中商服2693平方米、住宅24239.8平方米)。竞得人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开发时需按照上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9〕162号)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否则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26932.8方米的部分涉及的地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申请补缴。

(四)网上挂牌成交后,惠阳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向淡水街道办提交交易情况报告,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证明书》,交易双方凭《交易证明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待竞得人缴清成交地价款后,东华村金星经济合作社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合同价款按转让成交价确定,出让年限按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东华村金星经济合作社再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五)竞得人凭《完税证明书》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涉及留用地开发建设容积率超过原权益容积率的,开发建设单位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六十日内按规定向政府提出补交地价申请。

(六)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9〕162号)要求,该地块涉及须配建的社区用房、公用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使用;该地块不宜独立开发,须与DSNZ-06-05-02地块统一规划,共同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七)土地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东华村金星经济合作社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该合作社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土地由该合作社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该合作社,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该合作社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八)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用地者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 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5年,用地者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九)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且已交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时间。

(十一)挂牌转让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挂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告费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

(十二)具体详细规划条件要求及村企合作建筑物分配方案等相关信息见《网上挂牌转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

联系人:张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2)*******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媒介发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

惠州日报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7层18-22房。?

联系电话:****-*******

?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020年9月22日


附表:

? 网上挂牌转让地块规划建设指标及挂牌起始价

?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交易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开发

程度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容积率(r)

计容积率

建筑面积

(m2)

建筑

密度

(%)

住宅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

GZ2020

-021

惠阳区淡水街道大埔地段

11222

其它商服及城镇住宅用地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1222

≤2.4

≤26932.8(其中居住≤24239.8;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2693平方米)

≤30

≤22

≥30

惠阳规建条[2019]162号

10977.8093

10977.8093

100

五通未平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