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论证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自治区][论证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高速公路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2011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统一对全区指挥调度及接处警系统进行了顶层规划,全区各地在接处警工作规范、数据标准、业务接口上实现统一,并与全区警情数据汇聚平台、公安部警情数据汇聚平台、手机报警定位平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移动处警系统、移动盘查系统、移动巡防系统形成有机整体,确保了厅、市、县(分局)、派出所指挥调度及接处警系统无缝兼容,使得全区各级指挥中心平台警情数据交互稳定、警令、信息上传下达通畅、系统维护及时。目前,全区110、122接处警及指挥调度系统均由北京市科瑞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建设并负责运维,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指挥调度平台建设:一是要确保接处警平台数据标准符合全区统一标准;二是要确保与全区各地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警情互派无障碍;三是要有效利用公安厅现有指挥调度平台已有资源,在相关已经投入使用且成熟的系统上进行扩展升级,确保与全区指挥调度业务系统紧密衔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市科瑞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海博写字楼B座310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22日 至 2020年09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邢志新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伏永胜
联系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蓉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9-104营业房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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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4a2d*******" title="专家论证意见.pdf">专家论证意见.pdf |
********4b4a2d8c01633" title="专家名单.pdf">专家名单.pdf |
代理机构: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9-22
距离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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