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询价公告(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询价公告(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裕溪口分公司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更新改造)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裕溪口分公司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更新改造)

采购人: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裕溪口分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沿江北路10号裕溪口分公司仓库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工艺为生化法+膜生物学

1

现船配员为9人

包含13%增值税,(含安装)。


1、所报设备为芜港拖1001轮安装,报价前需到现场察看,了解现场安装工况。

2、中标单位安装完成设备,经调试后,需提交芜湖市具有相关水质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3、设备安装完成后,需配有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设备需通过中国船级社认可并检验通过,我方才予以验收。

现场察看人:周宗林 138*****938

二、报价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税费和安装等所有费用,报价有效期60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09时 00 分
2、报价方式:
(1)报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yfsqgb@163.com)、快递、传真等方式至企业管理部;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注:报价材料包含:

①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 报价响应文件(附件1);

③ 报价表(附件2);


3、报价须响应条件(附件1)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响应情况

1

交货时间

接通知后60天内


2

评审方式

采取总价评审,请谨慎报价。


3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4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且发票送达后90天内付款


5

物流方式

如发快递请发顺丰;大件自备车辆送货至裕溪口分公司。(我公司不提供装卸人员,请自行装卸。)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联系****-*******答疑;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超期未报价,不予受理;

3、我公司不提供装卸人员,请自行装卸;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邮箱:yfsqgb@163.com

报价表(附件2)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供货周期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X


合计金额: 大写金额:


供应商(加盖公章):

报价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注:1、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含增值税税额;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技术要求

一、概况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裕溪口分公司芜港拖1001轮因环保需要,使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拟购置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含安装)。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

凡经我公司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得到认可的原生产制造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三、项目内容

1、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运输及出厂前的检验、调试,运行,现场安装、和交接验收。

2、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图纸、竣工资料、随机工具、备品备件等。

3、提供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

4、调试用的各类润料、物料和及制剂。

四、技术要求

1.0 一般要求:

1.1应装有生活污水输送管系,该管系所配备的泵、管路和附件应具备将生活污水粉粹后排往接收设备的能力。

1.2处理柜、生活污水管路及有关附件均应以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制成,并应考虑防腐措施.

1.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设计及安装应考虑维修和操作的需要。

1.4 生活污水管路不应穿过饮用水舱和锅炉水舱。

1.5 生活污水管路不应穿过客舱、厨房等舱室,若不可避免时,在这些舱室内不应有

可拆接头。

1.6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均应设有液位计或其他等效设施。

1.7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般应设液位报警装置或采用其他等效措施,避免生活污

水的溢流。

1.8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设有透气管,透气管应通往大气或适宜处所。对可能产生易燃气体的舱(柜)、处理柜,其透气管端应设有金属防火网。

1.9 船舶不应设有直接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因维修需要而设的旁通管路应与临时的生活污水储存设施相连。

2.0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2.1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在船舶处于下列角度时仍能正常工作:

横倾:10°;纵倾:5°。

2.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能手动控制排放水。

2.3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管路的适当位置应设有取样检测口。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的布置应能方便地对生活污水及排放水取样。

2.4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安装处所应有良好的通风。

2.5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污泥的排出与接收。

2.6 船舶所选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与船上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相匹配。

2.7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排放水质标准和性能试验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以MEPC.227 (64)决议通过的《2012 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国际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实施指南》或国家标准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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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为了使接收设备的管子能与船上生活污水的排放管路相连结,在这两组管路上应

配有如图5.2.5.1所示的标准排放接头,标准排放接头应能快速方便与接收设施相连。

(1) 标准接头的法兰应能接收最大内径不大于100mm的管子;

(2) 标准接头应能承受0.6MPa的压力;

(3) 法兰螺栓为4×Φ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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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改造 生活污水处理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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