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废旧铜冷却壁等出售招标公告
福建三钢废旧铜冷却壁等出售招标公告
招标书编号:FJMG202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以下一批废旧设备对外招标出售,请有需要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后予以报价:
一、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启用日期 | 计价依据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废旧铜冷却壁 | 看货 | 172件 | 2012年 | 过磅 | 炼铁厂 | 该批设备为6#高炉大修拆除下来的废旧设备,设备的理论总重量约为212吨。数量与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由买主自行负责装运,且须全部装运走。重量以三钢地磅过磅为准。 |
2 | 废旧炉体铜棒 | 看货 | 7件 | 2012年 | 过磅 | 炼铁厂 |
注:上述设备是6#高炉大修拆除下来的废旧设备,废旧铜冷却壁表面镶嵌或夹带一些非铜类杂质、铜冷却壁内可能还残留少量的污水、废旧炉体铜棒的法兰与管头为钢类设备。因此上述设备以现场实物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二、投标的形式:采用投标人密封函件投标的形式。
三、招标信息发布形式:三钢交易公告信息网、等媒体发出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五、领取标书:
1.请于2020年10月13日前到设备动力部领取标书。标书费300元,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福建三明三钢支行,账号:140*****090********。存款人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客户在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废旧设备标书费。
2.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看货时间:
定于2020年10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在三钢1#门岗前集中,由设备动力部及相关人员带往现场看货,逾期未到者,不予接待。因受疫情影响,要求看货人员需办理看货登记手续,看货时需带好身份证及健康码。
七、投标的截止日期:
1.投标截止日期由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前,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书及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送达设备动力部,逾期递交的无效。
2.在投标书截标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于2020年10月13日前向我司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福建三明三钢支行,账号:140*****090********。存款人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及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备注栏注明设备动力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也可以承诺用三钢应付未结货款相应额度作为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我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当天,书面通知三钢资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我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书截标前不参与投标或撤回投标,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当天,书面通知三钢资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退还。
5.投标书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我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项下的标的物均为已使用过的废旧设备或经确认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已丧失设计、制造时所要求达到的功能、性能和安全使用指标,已不具有安全使用价值。卖方对该批废旧物资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性能方面均不提供保证,并不承担因性能、质量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承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以及修理或更换责任)。
2.要求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如有疑议,在投标前提出,若开标后提出疑议,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必需在投标前确认所需设备,报价时必须明确写明具体的价格,模糊价则视为废标。报价时,请以人民币报价。
4.由开标小组进行开标。报价高于内控价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标,报价高于内控价且为
最高价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最高价低于内控价,可流标处理。未中标人恕不另行通知。
5.要求中标人自行负责设备的装车、吊运等事项,同时在装车、吊运等事项中安全等全部问题由中标人自己负责。若在施工中影响到我公司其它设备,并造成损失,中标人需负全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并要求中标人提货时不得进行拆解、挑选,按现场实物的现状,无论质量好坏,需将现场实物全部装运过磅。
6. 我司可以对招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对于补充、修改后的招标书应重新公布,并通知已递交投标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重新报价,投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7.标函要求密封,两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印章或签上投标人姓名,并写上投标时间。
8.中标人应当自收到我司的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按照招标书与中标人的投标书到设 备动力部签订合同、办理付款等相关手续,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 中标人签订废旧设备买卖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中标人今后参与我司的废旧设备的投标购买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10.如发现中标人有串标及无理取闹等不良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中标人与我司签订合同后,需按理论重量212吨预估货款总价的6%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12.中标人按要求一次性支付货物全款后(按理论重量212吨一次性支付预付货款),方能进场提货、开具出厂证。若预付货款低于过磅后按实际重量结算的货款,暂时不能开具出厂证,待中标人支付足额货款后继续开具出厂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足额货款,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面履约完成后开具3%的普通发票。
九、请以人民币(含税3%)一次性报价,报价单附后。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办公地址:设备动力部
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林女士(138*****106)
邮政编码:365000
日期:2020年9月21日
报 价 单
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后,给下列废旧设备按人民币予以含税(税率3%)报价:
序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 | 计价方式 | 存放地点 | 含税报价 | 备注 |
1 | 废旧铜冷却壁 | 172件 | 重量过磅,按实结算 | 炼铁厂 | 元/吨 | 需按现场实物的现状,全部装运过磅。 |
2 | 废旧炉体铜棒 | 7件 |
注:1、上述设备是6#高炉大修拆除下来的废旧设备,废旧铜冷却壁表面镶嵌或夹带一些非铜类杂质、铜冷却壁内可能还残留少量的污水、废旧炉体铜棒的法兰与管头为钢类设备。因此上述设备以现场实物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2、上述设备的实际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结算重量以三钢地磅过磅为准。
投标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时 间:
三钢设备动力部
2020年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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