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招标公告

科技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海州科技小贷公司
项目标号: H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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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科技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产业跨越发展,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03号文)有关精神,拟在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组建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通过向社会招标的方式确定发起人。现将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由省金融办会同省科技厅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创业投资及省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上级规定自主约定。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为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

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招标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亿元,为实缴资本,全体股东必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其出资必须是自有合法资金,非发起人不得入股。

   三、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即由发起人以拟成立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中的所有股东组成一个投标小组,并由其中一名发起人代表受托全权负责本次投标,股东数量3到50名。

   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标人资格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自然人(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企业法人;

2、法人股东需连续三年盈利,出资额不得超过其2011年年末净资产的35%;

3、单个自然人股东,出资额原则上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

4、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全部股东不少于3个非关联的法人或自然人;

5、所有自然人股东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小贷公司总股本的40%;

6、海州区科技小额贷款组织主发起人不得为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自然人;

7、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无各种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8、投标小组必须书面承诺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0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632室(海州区行政中心)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7日起至9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及保证金

1、自然人股东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若有)、人民银行信用查询证明等;法人股东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09-2011年企业利润表(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表》;

2、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到报名点领取;

3、每个投标小组需交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划至海州区科技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账户,没有中标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退还给投标小组,不计利息;对中标的投标小组待小额贷款组织开业后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270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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