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招标公告

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招标公告



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2-003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2-00330
项目名称: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3344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193344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一、项目名称:环评北大街101号地块环评项目二、服务需求:地块范围:选址位置:和平北大街与北一马路交叉处。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三、技术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的成果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方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包括土壤、地下水监测报告) 3.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要求(1) 满足最新的国家、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要求。(2)调查目的是识别场地以及场地周边地块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场地土壤、浅层地下水的环境状况。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征,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3) 通过场地污染识别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初步划定重点关注范围;对重点关注部位进行现场土壤采样分析;根据检测结果,采用对标污染场地风险筛选值法判断土壤是否受污染、污染程度。具体步骤为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给出需要进行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的结论。(4)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初步勘察、分析的基础上,对该场地内土壤和布点采样监测,采取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监测。土壤检测指标将检出项检测值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用地筛选值比较,评价对人体健康的风险程度。(6)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地块是否符合国土局土地变性条件。(7)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8)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9)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结果满足环保局备案要求。(10)原则上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中的要求执行。(11)按照和平区环保局要求,配合做好国家土壤污染状况平台申报公开工作。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 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在线下载文件后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文件信息发送至syhygs@163.com邮箱,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收到回复邮件后,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南五经街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李姗姗
电话:***-********-***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09-23附件:*******b174b3145ef0-6b9b" target="_blank">(定稿)招标文件-和平北大街101地块环评项目9.22.pdf

标签: 环评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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