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具有固定的的机构,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且经营业绩良好,诚实守信;c.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0732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开发区监测统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780000.00元(国库资金:7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9、最高限价: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提交成果文件且通过验收为止
11、项目联系人:黄墨
12、电话:158*****732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2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扫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23 16:00:00至2020-09-2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14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邱家港路38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本单位的政府采购CA证书(与投标时所用同一电子狗);(2)自备笔记本电脑(能上网并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完成相关设置)一台;(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文件书面纸质版。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如需书面纸质版招标文件(含光盘)则须到代理机构处支付工本费500元后获取,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本次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第2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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