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浏经计【2020】4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起于东昇路,南止于中央大道。

2.3建设规模: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中央大道至东昇路段道路长约1150米,路幅宽42米,城市主干路,北起于东昇路,南止于中央大道。含路面、路基、附属、排水、给水、综合管线、环境、照明及交通工程等。

2.4工程造价: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444.4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5750.79万元(含交通工程暂估价180万),工程建设其他费108万元(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设计及详勘费、企业管理费、总包服务费、施工报建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等)、预备费585.9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正式施工图,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6.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完成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需要实施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和完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单位工程的城市主干道,含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城市主干道,含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等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入围业绩:企业需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3.3.1施工: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投资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业绩或市政道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3.3.2设计: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投资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或市政道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3.3.2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3.3.2.1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3.2.2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设计负责人1 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4.2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

3.4.5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6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9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9月27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 23日9时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网上递交。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其它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8.2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8.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8.5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letz.changsha.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转1938

11、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 高新区)管委会招标投标中心,电话:****-********


相关附件:

[A****************001]洞阳路(中央大道至东昇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CSGCZF
洞阳路(东昇路-中央大道)上网图纸.zip
洞阳路(东昇路-中央大道)工程量清单.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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