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二标段(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招标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二标段(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招标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二标段(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
招标公告
********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二标段(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渌发改审(2019)157号和渌发改复(2020)1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株洲梅子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拨款,已基本落实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智能化停车项目二标段(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
2.2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学堂路旁老武装部内
2.3工程概况:
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建设1幢半自动八层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停车位数128个(有效机械停车泊位≧128个,采用半自动化半封闭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2.4项目工期:120天 。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老武装部立体停车库设计、128个停车位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基础土建、高压供电、室外附属工程、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自动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安全保证系统全部设施、监控系统,远程诊断系统及配套设施、收费管理系统,系统与总部后台管理平台实现联网无缝对接,设备报检、设备验收、设备售后服务等项目涉及内容等。详细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附件方案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文件、技术规范书。
2.6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符合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GB17907-2010《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2015)》等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土建部分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招标图纸的要求;
2.7保修要求:设备系统缺陷责任保修期为二年;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为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机械式停车设备并提供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8层(含)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证书);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升降类8层(含)以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停车设备);
3.3本次招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担保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请从2020 年9月24日~2020 年10 月14日9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疫情期间本款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10.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株洲梅子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渌湘大厦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汽配园D区12栋8楼
联系人:吴思、胡杨
邮 编:412000
电 话:****-********
电子邮箱:********6@qq.com">********6@qq.com附件:
通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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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 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图纸等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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